區間測速不僅違憲侵犯人權,它也傷害了交通效率與社會成本。(科技執法, 深層政府, 權力傲慢)

區間測速是OK,但速限極度不合理
會贊同這種速限的,只能說沒遇到區間所以事不關己,或是腦洞大開不會開車的三寶

有人一直以為是罰機車
疏不知區間之後汽車罰單是倍增好幾倍

還有人在那邊10次車禍9次快
數據明明就是10次車禍0.2次快
都21世紀了還一堆井蛙
難怪台灣交通一年要死3000人
phantom暝月o
事不關己的才會特別淡定,畢竟他們又不受區間影響,台北宜蘭都走國五,又不是跟機車一樣只能走北宜。如果哪一天是反過來的,機車能用國五、北宜,汽車只能用北宜的時候,就會換汽車叫了,可惜沒辦法。[笑到噴淚]
BlueSky5230
先了解為何要限制速度好嗎?限制速度是為了降低傷害死亡率,並不是降低事故發生率。
henrylai21 wrote:
區間測速違反法律的比(恕刪)


不要超速有這麼困難嗎?
phantom暝月o
to一步一腳印:我明明說得是路線跟使用體驗,然後你跟我說理由一堆,選擇什麼交通工具,就自己擔負什麼優缺點?
不雨
每個超速撞死人的一開始也說甘願受罰阿,但是一出事通通都是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phantom暝月o wrote:
我自己是不反對區間測...(恕刪)

強推國1 國3高速公路全路段區間測速,讓那些愛超速超車的不要再害人了!
不雨
推~全台到大街小巷都必須裝
chris231
看ETF的紀錄就有區間紀錄了,只是有沒有用這來計算速度罷了
你光走在路上就被監控了 怎還不去抗議???

你只是想合理化自己的行為罷了...

又一個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代表...
jason001007
除非不拿手機吧!不然已經暴露了
美國是人權祖師爺,他說你是戰犯就戰犯。美國已用自身證明,沒有人權這回事,沒有礙到他,美國不會幫你顛覆政府的。
能怎辦
人民沒有說不的權利
養成遵守「速限」,在台灣似乎並不容易~而且有千百理由來解釋超速
joe185
政府有義務篩選出適合拿駕照的人,卻沒有作為
henrylai21 wrote:
區間測速違反法律的...(恕刪)


我到不認為有到違反人權的地步。
倒是,這種作法,不能解決問題。

到處是監視器才是最常被濫用的違反人權的作為。
要抗爭,先去弄那些監視器吧!
它事實上已到了「動物農莊」的地步了。
henrylai21 wrote:
區間測速違反法律的比(恕刪)


區間測速的民怨真如此大,為何立委不提案取消呢,為何每一次的選舉,沒有總統、縣市長候選人,把取消區間測速當作交通政見,因為多數民意更願意維持區間測速,如果多數民意反彈區間測速,藍綠候選人早就爭相取消,誰會跟選票對著幹
看第一段說區間測速違反比例原則
還說法官有判例
讓我好奇了一下
點進連結一看相當失望

讓我想到學術界的怪現象
論文引用數量超多
結果一查根本就自己寫很多文章再頻繁互相引用
這樣舊論文被引用數高好像好權威
新論文又乍看之下引經據典

實際內容看了一下
也找不到判例在哪裡!!!!!
樓主真是辛苦了
這樣塑造自己不累嗎??
了不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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