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的罰單,神奇的台灣,神奇的LEXUS

看了這麼多篇,都沒有人知道罰單開錯了嗎?

樓主在國1因雨天未使用頭燈被開單,國道的罰則在處罰條例第33條:

第33條(不遵道路管制規則之處罰)

﹝1﹞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九、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十、未依施工之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一、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十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十三、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十四、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十五、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十六、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
  十七、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
﹝2﹞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3﹞除前二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4﹞不得行駛或進入第一項道路之人員、車輛或動力機械,而行駛或進入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5﹞前四項之行為,本條例有較重之處罰規定者,適用該規定。
﹝6﹞第一項之管制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再來看看同條例第7條之1的民眾檢舉規定:

第7條之1(民眾舉發之相關規定)
﹝1﹞民眾對於下列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一、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
  二、第三十一條第六項或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
  三、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七款、第九款、第十一款至第十六款、第四項或第九十二條第七項。
  四、第四十二條。
  五、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或第三項。
  六、第四十四條第二項或第三項。
  七、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第十三款、第十六款或第二項。
  八、第四十七條。
  九、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或第七款。
  十、第四十九條。
  十一、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三條之一。
  十二、第五十四條。
  十三、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併排臨時停車。
  十四、在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禁止臨時停車之處所停車。
  十五、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十款及第二項。
  十六、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三款。
﹝2﹞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於第一項之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3﹞民眾依第一項規定檢舉同一輛汽車二以上違反本條例同一規定之行為,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六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一次為限。
﹝4﹞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對第一項檢舉之逕行舉發,依本條例第七條之二第五項規定辦理。


第33條第一項第六款不在受理民眾檢舉之列,33-1-6就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這是110年12月22日修法限縮檢舉後的漏洞,一般道路沒開頭燈可以檢舉,高、快速公路反而不能檢舉,樓主快去申訴!
ymy7171
高速公路卻開第四十二條只罰1200的真的還蠻怪的
AKIROSS
收藏一下!給推!
這種交通檢舉 對於檢舉人而言 是沒有獎金的

我猜測 大概是你幹了什麼事 讓對方不爽吧

所以才被檢舉的~
在台灣這個寶島上
就是台灣鍬形蟲特別多...
而且中北部比南部多
如果是用AUTO那還真的衰
不過下雨開大燈...這還真的很主觀
只能說行車不得罪別人,別人就不會得罪你...
edgar!!!
auto只是防晚上不開燈,雨天山路它根本不知要開燈,以為AUTO可以打全部真的是三寶
57803167 wrote:
感覺就是檢舉達人沒事找事做

要不是大雨或是天色昏暗
有誰會特意去開燈

看照片時間跟天空亮度
是我也不開燈
如果我沒判斷錯誤
我想應該只是小雨,搞不好連小雨都稱不上
是我也不開燈
可以清楚辨識路況
為什麼特地開燈
只能說
就是有人吃飽了撐著

樓主遇到這種事情就放寬心吧
換個念想
以後每次遇到這個狀況
你就可以在心裡或在車裡詛咒那個檢舉你的人一輩子
其實蠻划得來的拉,繳點錢有人讓你罵一輩子

同被檢舉達人害過的人
"達人"是有正面意義的,不要亂用!!
這種專門沒事找事,損人不利己的叫做檢舉魔人/狂魔!
眼觀耳聽
難怪這些人叫違規魔人
交通檢舉就沒有獎金 是要講幾次 這都不知道 還自稱老司機?

我不是開LEXUS不過平常開車也都是轉AUTO模式 我是沒被檢舉過拉

撇開這罰單不講喔 說實在的我連騎機車都會開大燈了 即使是白天 好歹遇到三寶還是飆仔 遠遠看到我車燈亮著 不會直直把我撞下去

題外話 雖然我講了你應該也會說不可能

如最近有保養 記得檢查 AUTO模式有沒有被關掉 不知道為什麼 像BMW好像進保養廠 保養完 本來轉到auto 都會被轉到其他位置 (我不清楚是不是保養時會檢查頭燈功能是否一切正常所以會轉換模式測試) 這我就不清楚了
edgar!!!
等你被檢舉就知道了,不過台灣檢舉風氣很低,違規幾乎都沒事,只要開車不白目,會被人家盯上的機率大大降低
30cmbird wrote:
我有注意過T跟L這兩牌大燈感應都比歐洲車晚很多

路上一堆歐洲車都已經自動感應開大燈了

路上的T跟L都還沒開大燈

的確! 但不確定是否所有歐洲車都這樣。我們家Lexus和兩台VAG的車,同樣Auto模式歪L大燈啟動間會晚很多(我指環境黑暗程度),我常常邊開車邊想,你還不亮燈嗎? 另一台這種情況早就亮了。現在有些車款也是有做雨刷啟動連動大燈,或許也是歐洲法規所制定?
但是我同情樓主,這種情況是我自己開車如果不是開Auto模式我也不大會手動開啟,其他酸言酸語自己開車如果車子沒有雨刷連動我相信他們也不會開,我認為檢舉這個的確滿無聊。但是往好處想這個類似DRL概念,如果大家下雨天都開起頭燈,自然也會點亮尾燈還是有一定曾度的提高安全度。
30年的老司機

你連檢舉交通違規有沒有獎金都搞不清楚

是Po上來被笑?
雨天就要有預防性手動開燈,不要怪東怪西了!
轉一下都懶
懶成這樣你還是坐計程車吧

檢舉有獎金 你確定?
你都懶成這樣了 連谷哥都不會就不怪你了

施主 你還是別開車害人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