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蝦 wrote:如題:近日在高速公路...(恕刪) 我相信樓主平常在一般道路市區,限速只有40~60公里的路段都不會超速。遇到二線道剛好二台車前面都沒車,也都維持在40~60公里,擋住後面想要超車的,也可以一視同仁。
國道公路警察局的臉書解釋,內側就是超車道,只因為國道不敷使用,才會有上開讓小型車得以行駛內側車道的但書。雖然也是合法,但還是回歸超車道功能吧。https://www.facebook.com/HighwayPoliceBureau/photos/a.223878757741875/1084940761635666/
講一個簡單的原則看到右線車比自己車快自己就必須切到右線車道看到左線車比自己車慢自己就必須切到左線車道快靠右慢靠左速限是希望大家可以平安到家如果用路人都有一定水準速限弄到200也不是問題問題是有人不套用慣用原則只是堅持自己的權益用路效率就會變差為了安全交通機關也只能降速讓大家用路簡單說是種連坐法你們有人出事 就降速大家慢慢開
守法歸守法,生命安全還是要顧,一般人走在路上,後方有人拿刀威脅都會躲得遠遠的,開著車在高速公路上,後方有瘋子逼車還傻傻不躲...無論你是肉包鐵鐵包肉,平時110開內線跟著車流走沒人反對,但遇到瘋子逼車絕對能讓被害者晚七天回家,別再傻傻生命捍衛路權,遇到瘋子請交給警察和法律制裁,逼車事證不足不舉? 很抱歉這裡是台灣
這就是外國人稱台灣駕駛的"傲慢"不是合法和規就可以肆意妄為法律是道德的底線社會是一個團體,如果沒了道德,只有冰冷的法條,社會很難有溫暖還有~GPS115一般表速都快125了代表你自己也應該會遇到表速110在你前方占用超車道的車不知版主如何因應?繞過 ~ 讚!有水準不繞過~跟著逼!那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