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國兩制高速公路有國工局負責建造快速道路由公路局負責問題是快速道路的設計已不符時宜路肩的設計無法容納一台車的寬度變成路肩已失去警急車道的功用濱海就時常發生有車輛故障停路肩車子左側還是會入侵外側車道導致後車無法閃避追撞重大車禍這種設計規範早就該改了早知道問題不改還蓋了一大堆
88快速的路肩不能開放,是因為路寬不足,現在還有人說為了緊急狀況,所以要留給警車、救護車。啊!不是路寬不足,沒法行車,那留下來路肩是為留而留吧!有人一直強調「法」有多重要,卻忽略「法」的存在,是為了服務人。在某些古老部落文化,新娘的初夜權是屬於族長的,當有人提出質疑時,那是該守著這個習俗?還是回歸人性?jxv wrote:一名Toyota Hilux...(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