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zrrrzz wrote:不要生氣啦,這是很正...(恕刪) 這不是您的錯,更不是媽媽的錯,要生氣別氣錯對象了,雖然認為媽媽沒有給您足夠的信任,但為人父母總是希望兒女成龍成鳳,不要學壞.這句話,真是現代每個人應有做人處事客觀冷靜的態度!!
我老爸之前收到說在樹林騎車未帶安全帽罰單未繳。結果我老爸的名下機車根本沒這台車號,第一次去弄監理站小姐說搞錯了,只有被罰的人性名一樣,身份證字號不一樣,地址更不一樣,我家住桃園市。第二次一樣的車主姓名(跟我爸同名同姓),一樣的車號,違規地點樹林,一樣第二次到監理站說明,結果小姐一樣說搞錯了,車主姓名一樣,但身份證字號不一樣。一樣的罰單來兩次,結果都不是我爸的,是樹林有一個跟我爸同名同姓的。這不就更烏龍~那次我記得回到家,因為我騎的車掛我爸的名子,我爸就問我說:你是不是有違規被抓,我說:沒有我爸給我看單子,我就說我們家根本沒這台車牌號碼。還好友理性的跟我說。
雞排都冷掉了啦.........沒有照片,可能是1.弄了半天照片真的是他跟他那"不要臉"的女友(別罵我,只是套用他老媽的話)2.同樓上說的,照片的男的是他,女的不是他女朋友3.機車是他的,女朋友是他的,但騎車的...........4.確實搞錯了,但照片一點也不精采,也沒有真的那麼不要臉但..........還是讓我們解解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