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0955 wrote:〔記者黃旭磊/台中報...(恕刪) 交通部取消民眾檢舉就好了啊....怪的是他就是不要(敢)取消啊這為啥?錢嘛.....駕照好考,車輛太多,光是這一點永遠都無法解決台灣交通這10年檢舉下來,門心自問,你感覺到比10年前好嗎?不但你有感覺更差嗎?也是 不
雁南天 wrote:傻眼達人,不過是一種,我有行車記錄器我驕傲,然后射後不理而已。真的有能力的話可以直接攔車,然後告訴當事人不要違規很難嗎?笑看😄達人煤種 檢舉達人一向是光明正大的.......檢舉!!你不知道我是誰....但我知道你被我檢舉成功....被罰錢!!爽啦!!大概是這樣吧...
BEST69 wrote:沒車位買甚麼車 被檢舉剛好 神邏輯,停車位可以隨車帶著走?我家有三個車位,兩輛車,出門還是常須違規臨停。m0955 wrote: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計程車駕駛人如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或併排臨時停車,除罰鍰外,還需納入記違規點數1點。 在台灣都會區,有多少合法臨停位置?不要說職業駕駛人,即使一般駕駛,有多少模範駕駛可以完全不曾違規臨停。全世界有多少國家鼓勵人民互相檢舉,而且人民也樂此不疲?愚民、愚民、不被愚也難。
kantinger wrote:所以盡量不要開車也不要攔計程車搭公車跟捷運或乾脆少出門路上行人車輛大幅減少交通就改善囉對嗎? 真的很害怕的話,最好都不要出門,我怕k大會偷偷跑出去但是行人身上沒有掛車牌,行人違規民眾有辦法檢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