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san190 wrote:在台北市發現大部分的用路人都愛超速,照著速限開往往都一直被超車(在這邊是指速限多少開多少50就開50,不是開59這種偷吃步)還有新生高這邊,幾乎99%的人都嚴重超速!! 不要倒果為因!真正的問題是速限根本不是為了安全駕駛定的全台灣的速限都是為了罰錢而定的真正危害交通的三寶以及酒駕,相機即使再多個100萬支也無濟於事高速公路合理速限是150快速公路合理速限120 (台61路太爛除外)平面4線道路70, 6線道以上90
我爸也是那種一板一眼的「守法魔人」。有時,對於這種人能一直堅持住,我也是很佩服。但我要說,在一條路上,車子能跟上車流的速度,我覺得比較安全。只有你特別慢,雖然你是守法沒錯,但我覺得你被後面撞上的機率比較高。尤其當別人都要特別繞過你的時候。。。。
lousan190 wrote:在台北市發現大部分的用路人都愛超速,照著速限開往往都一直被超車(在這邊是指速限多少開多少50就開50,不是開59這種偷吃步)..(恕刪) 全台都一樣吧! 不會只有台北市,自由車流速率,保持安全距離,跟前後左右不要誤差太多,不要跟臨車牽手,比一昧遵守速限安全。 目前路上遇到同速限或是低於速限,有很高的機率開車也沒多有品,螃蟹式下交流道,上交流道合流前不加速卡住後車當保險桿的多的是。 執政者怕被罵就只會限速慢死你,公務員薪水還是一樣,誰會想要冒險提高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