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檢通緝犯身分起底!倒車撞警2次中彈亡驚悚過程曝光

這一篇是死者親友在質疑警方執法過當嗎? 先護貝起來再說。

Harvey norman wrote:
內政部已放寬警察用槍要領,對警察來說基本上是相對安全!
可是最糟糕的情況是警察開槍往車內射擊,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這位警員真的犯了不該犯的錯


往輪胎射到他沒辦法開不就好了嗎? 又可以抓到人

現在人死了當然爭議就多,可能會吃上官司
我都讚成
檢哨裝備火箭筒
拒檢&衝撞
直接開轟
goalie
支持絕對火力壓制,看誰敢逃
支持條杯執法,沒讓它傷到無辜平民
Harvey norman wrote:
內政部已放寬警察用槍要領,對警察來說基本上是相對安全!
可是最糟糕的情況是警察開槍往車內射擊,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這位警員真的犯了不該犯的錯


往輪胎射到他沒辦法開不就好了嗎? 又可以抓到人

現在人死了當然爭議就多,可能會吃上官司

你這種人只敢再網路上發言,你去服警察役一個月試試
敢衝撞警察當然是一槍斃命,警察死還是歹徒死?

台灣再惡劣的歹徒都不會判死刑,圍捕中趁機幹掉,
免得恐龍法官以"教化可能性"當藉口不判死刑
watson0106 wrote:
你這種人只敢再網路上...(恕刪)


明顯的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這種想法不知道如此偏差的理論是怎樣來的
直接封鎖就好,懶得回
也可以讓自己多看看有營養的留言
nh02532
對啊!我早就封鎖他了。
幹,
死得好! 死得漂亮!👍
台灣 依 慣例:
1. 家屬 申請 國賠.
2. 人權團體 抗議.
3. 開槍警 吃 官司.
人家用兩噸重的武器,警察用小小幾克的彈頭,還好吧

真的是3+1好
家屬也只是想凹個國賠搾乾死者的剩餘價值而已
支持警察執法~
唯一不滿的是不用火箭筒而使用槍枝太不乾脆了
個人覺得這回警察做的非常對非常好,

根本就該獎勵警察。

除惡務盡。

想想這些詐騙犯害多少人家破人亡!

造成多少家庭悲劇。

何況還是個作風惡性的通輯者。

慶幸從此社會少一個禍害毒瘤!
alan012900
schung320 警察開槍並非致人於死!而是徹底解決人民問題!放心好了!歹徒家屬想拿國賠!沒你想像中那麼天真單純!至於你的立場.........老實說也不重要!你要的只是被關注罷了!但其實並沒有。
Finepix~鋼
schung320-我在等你嘴呢,對了不要用留言,你用引言,我們來嘴一下,我貼的影片你看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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