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施工可以不擺放交通錐?

移動緩撞車就是移動式,在後面放交通錐人員還要去收,然後被87自動駕駛撞屎嗎?

今天移動式緩撞車的施工內容是什麼要去了解清楚,固定式施工內容是什麼要去了解清楚。
所以不是緩撞車停下來靜止不動一段時間,它就變成了長時固定性質施工,這是重點!
新莊小明
交通錐不一定要人下去放,有收放交通錐的工程車
june-sue
收放交通錐的車難道就不會被撞嗎,你有替那駕駛的安全想過嗎[嘆氣],目小就就目小別找一堆理由[XD]
如果擺了緩撞車就要擺交通錐,擺交通錐時又要再跟緩撞車,緩撞車後再擺交通錐,擺到後來整條路都是,這邏輯會通喔
cdyao
本日最中肯
feng
循環到整條車道占掉就不會有人撞了
june-sue wrote:
如果擺了緩撞車就要擺...(恕刪)


應該使用機械化擺/收(簡單來說就是承包商砸錢買設備)

或是開發無人設備(就算叫一排空拍機後面吊著牌警示牌也好)

而非單純想著人力
搞不好空拍機吊著車屁股圖樣的牌子,前進後退的,ACC還會抓到
總之這些都是有關單位該去研究的
nerdwannabe
因為有人佔用內車道無腦順順開, 所以政府要花大錢裝設備提醒這些不用腦的駕駛?! 應該做的事沒收這些無腦駕駛者的駕駛執照才對
政府既然敢讓acc 車子滿地跑就要有相對應嚴格規定去取締爛用acc的駕駛,老是抓一些不關安全痛癢的違規還真是好笑,甚至要公佈車輛自動煞車失誤的數據供消費者買車時參考評估才對
june-sue wrote:
政府既然放敢讓acc...(恕刪)


ACC使用上並沒有違反任何法規,要怎抓呢?
法規並無制定禁止使用ACC的條例

反而是諸多法規工程應該要保障用路人
就像路邊工地一定要為圍籬,圍籬沒弄好,那怕路邊行人邊走邊划手機,行人掉下去工地也是工地全責
june-sue wrote:
政府既然放敢讓acc 車子滿地跑就要有相對應嚴格規定去取締爛用acc的駕駛...



除了撞到之後外有其他方式知道嗎, 這真的想不出來哩, 哪請問實務上要如何知道駕駛爛用 ACC 呢?
jar4812
就是實務上沒辦法啊, 你這種說法根本是耍賴。
june-sue
沒辦法也要想出辦法,不然只會開放找死系統的政府確是跟車廠一起耍賴
CcCManCcC wrote:
應該使用機械化擺/收(簡單來說就是承包商砸錢買設備)

或是開發無人設備(就算叫一排空拍機後面吊著牌警示牌也好)

而非單純想著人力
搞不好空拍機吊著車屁股圖樣的牌子,前進後退的,ACC還會抓到
總之這些都是有關單位該去研究的


因為有人想要佔用內車道無腦順順開, 所以政府要花大錢裝設備提醒這些不用腦的駕駛?!

應該做的事沒收這些無腦駕駛者的駕駛資格才對!

CcCManCcC wrote:
反而是諸多法規工程應該要保障用路人
就像路邊工地一定要為圍籬,圍籬沒弄好,那怕路邊行人邊走邊划手機,行人掉下去工地也是工地全責
總之這些都是有關單位該去研究的


前面就講過了, 兩個本質完全不同, 拿來一起比喻根本是搞笑

人走在路上 不需要駕照, 有能力沒能力都可以走在路上. 所以不只要預防正常人受傷 也要預防蠢人做死.

人開車上路可是要經過考試確認有能力才能上路, 因此道路上騎車開車的都應該是有能力開車隨時可以注意交通動態的人. 如果上路還沒法注意前方動態, 應該被剝奪駕駛的資格才是 怎麼還要花錢照顧這些不具備資格開車的人勒?
nerdwannabe wrote:
因為有人想要佔用內車道無腦順順開, 所以政府要花大錢裝設備提醒這些不用腦的駕駛?!
應該做的事沒收這些無腦駕駛者的駕駛資格才對!

保障用路人一直是工地該負的責任,而不是用路人要怎樣使用道路

nerdwannabe wrote:
前面就講過了, 兩個本質完全不同, 拿來一起比喻根本是搞笑
人走在路上 不需要駕照, 有能力沒能力都可以走在路上. 所以不只要預防正常人受傷 也要預防蠢人做死.
人開車上路可是要經過考試確認有能力才能上路, 因此道路上騎車開車的都應該是有能力開車隨時可以注意交通動態的人. 如果上路還沒法注意前方動態, 應該被剝奪駕駛的資格才是 怎麼還要花錢照顧這些不具備資格開車的人勒?


同上,保障用路人一直是工地該負的責任,降低工安意外本身就是"工程方"、"政府"該去研究改進的
當同樣的意外連續發生時,研究單位就該檢討方案是不是跟不上時代了
不是單純叫用路人改進
連醫學都會隨著時代變遷,研究進度而改變過去的指引..

人家大陸拼命在國道上發展無人機提醒,甚至無人機指引,人家現在車禍無人機就來大聲公引導了
還有三角錐機器人的測試
台灣呢,就是要用路人自己看,要幫工程方省錢省時間
繳了稅,政府不用辦事,不用頃心研究解決問題,沒事就搞政治活動,還有民眾幫忙說好話呢
施工本來就有擺放交通錐,要看是多長的施工期。不用一直吵這個問題。
交通部「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規定,施工期分為移動、短暫、短期、中期、長期性五種。
兩個小時以上的就屬於中期性施工,五天以上的屬於長期性施工,都要封閉道路,只有在進場以及退場使用緩撞車。
兩個小時以下的用緩撞車保護施工人員。
在緩撞車引進國內之前10年間,共有43名施工人員殉職
CcCManCcC wrote:
同上,保障用路人一直是工地該負的責任,降低工安意外本身就是"工程方"、"政府"該去研究改進的
當同樣的意外連續發生時,研究單位就該檢討方案是不是跟不上時代了
不是單純叫用路人改進
連醫學都會隨著時代變遷,研究進度而改變過去的指引..

人家大陸拼命在國道上發展無人機提醒,甚至無人機指引,人家現在車禍無人機就來大聲公引導了
還有三角錐機器人的測試
台灣呢,就是要用路人自己看,要幫工程方省錢省時間
繳了稅,政府不用辦事,不用頃心研究解決問題,沒事就搞政治活動,還有民眾幫忙說好話呢


拜託搞清楚

走在路上是權力 是一個Right

開車是一個被賦予的資格, 經過測試, 驗證才能夠獲得的, 這是一個Priviliage. 如果所作所為不能滿足條件, 自然要被剝奪資格.

飛機也不停的研發新的自動駕駛 auto pilot 系統, 所以可以叫個猴子來開飛機嗎? 還不是要找非常專業的飛機駕駛員來操作. 遇到稍有狀況的就趕快剝奪資格避免害人.

開車不想要看路, 只想卡在內車道當個路塞, 堵塞車流 製造塞車, 只因為這個人很自私的想要無腦順順開在內車道. 無腦到連緩撞車這樣龐然大物都看不見, 這種人有資格開在路上? 這次撞緩撞車, 下次要撞哪樣東西 還是那些人勒? 這樣無腦開的人還是早早剝奪駕駛資格, 免得他開在路上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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