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發生車禍,懇請正義人士指導-(完結篇)

在這裡先和關心此案件的各位報告一下...
再經過多次的週旋
不算圓滿
但也算是告一段落

事情發生到現在已經快4個月了
我也爲此從台北到斗南去了6趟了
包括三月初對方申請鄉公所調解...我下去了...調解不成
三月中再下去當地警局報案,做筆錄,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四月初地檢署通知開庭...又下去一次...
檢察官提出再安排調解...
並勸對方肇事車主接受和解
不然起訴後對他也不好
多一個前科還要易科罰金
他也划不來
四月中進行調解
結果雙方保險公司都沒到場
調解過程沒有焦集
在五月初再進行一次調解
雙方保險公司都到場
在經立過一番的激辯和討價還價後
雙方同意和解

和解內容如下...
由於是路口肇事且雙方都是行進中車輛
雙方皆有責任
對方佔7成,我佔3成...
(這是對方保險公司的認定,並不是公信單位鑑定的結果)
所以對方保險公司賠我7成修車費(3萬7千多...)
我的保險公司賠對方3成的修車費(8千多...)
另我要求醫藥費+修車期間代步費+精神撫慰金共2萬
(現場的調解委員和雙方保險公司都認為很合理,要求不過分)
也被對方殺價到.....1萬6
我也同意了
雖然小弟請假很彈性,但是每下南部一趟最低消費就是要花1千多
但是看在對方務農
經濟不算富裕
雖然對方態度還是很差
我也就算了
只能在心中默默的詛咒他....%@#^

這種事沒人想遇到
既然碰上了
還是要好好處理
人平安最重要
我也從這件事學到不少法律常識
也提供給01的各位作為教材參考

完結篇




陶氣-阿丹
dennis0050 wrote:
在這裡先和關心此案件...(恕刪)


先恭喜你終於解決煩人的事情了
只是怎麼會是你也佔三成.......
從照片上來看,他撞你的地方接近車尾了
表示你車已過路口一半以上了
怎麼還判你佔三成錯誤??怎麼判的??
對方還闖紅燈吶= =


還是恭喜你解決掉了啦^^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所以我可以是天使,但也可以是魔鬼!!
我已在上述說明過..
肇事責任比7:3是對方保險公司說的
並不是任何具公信單位判定的
是依照"中南部"一般性的認定
除非一方車子是靜止的
否則只要雙方車輛在行進中肇事
就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較少責任比...
我能怎麼說呢?

陶氣-阿丹
dennis0050 wrote:
在這裡先和關心此案件...(恕刪)

有解決就好
順便幫你詛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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