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clie wrote:
我的時速70,它一眨眼的時間已經超過我前面至少2、300公尺,說時速100是客氣了,至少它超速很多,..(恕刪)
"一眨眼"給你慢慢眨算3秒好了,3秒後他超過你的距離取你所說的2、300公尺的平均為250公尺好了,可算出這位騎士的速度高達70(km/h)+250(meter)/1000(m/km)x3600(sec/h)/3(sec)=370(km/h)....
真是不可思議的快.......還是你還搞不清楚問題在哪裡?對了,另外你眨眼眨這麼慢、開車時眼睛還閉這麼久,小心車禍!
如果照一般人一眨眼用不到一秒來算,呵呵!那這位騎士絕對是地表上移動最快的動力工具(時速將近1000km/h),你不應該苛責他,還應該鼓勵他出國破金氏世界紀錄。
如果是10秒後超過你250公尺,換算這位騎士的時速是160km/h,的確是超速超很多,但是10秒鐘還算是一眨眼嗎?....

如果說3秒後超過你30公尺,換算這位騎士時速約106km/h,比較有可能....
結論是:大大您信口開河的主觀誇大說法,完全經不起數字檢驗,您個人人體時鐘精確度極不準確,空間距離感也很差,0分,另外您眨眼又慢,危及其他用路人,其實根本不應該領照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