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popo1688 wrote:是哦,那我就不太清楚了,6、7年前也出個一次小車禍對方有受點輕傷【就破皮而以】我沒錯【那時在那附近剛好有個員警他目賭了一切】也沒受傷【開車】但最後我被開了張6000的罰單。
要看對方傷害的大小....(恕刪)
es4241 wrote:
阿婆闖紅燈,與車主沒...樓主又說沒看到那輛機車,
卻又說對方時速40公里...(恕刪)
沒想到文又推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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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速四五十
是對方製作筆錄時說的(當時在醫院 小的剛好要去照X光 這段有聽到)
"碰上行上穿越道上是慢速的行人,一樣是會撞上"
方便請問您 行人走路的速率為一秒幾公尺
對方自己說 車速40~50 小的想 車速是行人的十倍以上 如果行人能走到時速40~50
小的自認倒楣(可爬文 您的疑問有其他前輩提過)
感恩
Garys大(來看一下)
小的今天至富邦辦理強制險賠償
不知道是專員虎爛小的還是怎樣?
他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重車沒得保
還說 重車 車禍 應該都撞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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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詢問gary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