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差點死在高速公路上....

bluedrop wrote:
不是我不願意讓他啊而...(恕刪)


依照樓主的描述,我覺得這或許是避免事故的選擇之一。因為考慮你與 A 車的相對位置,你的當時車速較快,而 A 車變換車道時,時速通常無法拉高(除非他前方有較大的距離),如果踩煞車,可能仍舊會撞到 A 車。也許依照樓主的臨場判斷,利用內側車道閃避或許是較好的選擇,只不過苦了 C 車。還好,大家都平安無事。不過,A 車太白目或太疏忽了。
高速公路上不要開在其他車輛的死角,隨時注意與周遭車子相對速度與相對距離。上次也是被一輛害到差點撞護欄,還好我是還有路肩可以閃。
a8leo wrote:
>在高速公路開...(恕刪)


+1

我只要看到左右前方的車有任何動靜~

下意識先閃大燈~如果沒效~在輕按喇叭~以防萬一!

記得~

開車或騎車上路時!要把所有人當成沒看到你的瞎子~

再來就是~當所有的人都看到你時!切記~他們隨時都想殺了你!!!


在殺光敵人之前~先將自己隊友殺乾淨!
jackychen23 wrote:
禮讓什麼??是不是以...(恕刪)



那你有想到無辜C車嗎?
那C車就該讓他這樣撞嗎?
這幾天都沒事.倒楣事都沒發生,唬爛再倒楣一個月
anoikis wrote:
>樓主是來討罵...(恕刪)


C車貪快??
開文的主人都說差害到C車
還說開的比C車快還超過他
這樣叫C車貪快??
看看開文的主人在第73樓怎麼說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095199&p=8
這幾天都沒事.倒楣事都沒發生,唬爛再倒楣一個月

>C車貪快??
>開文的主人都說差害到C車
>還說開的比C車快還超過他
>這樣叫C車貪快??
>看看開文的主人在第73樓怎麼說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095199&p=8

眼睛有再往下看下一篇立即的更正嗎? 謝謝。
樓賴吧 wrote:
那麼A車有打方向燈嗎...(恕刪)
+1~~~~~我也是這樣想~a車應該是準備進入高速公路吧~

bluedrop wrote:
A突然往我車道切進來 (因為看到他的後照鏡往我靠 所以印象很深)
為了閃避他 我就加速切進內側半個車道 超過A車後再切回中間車道
那時候聽到緊急煞車的聲音 從後照鏡看到C車後輪再打滑 車體左右擺 幸好沒撞向分隔島或A車(A車已切到中間車道)
幸好大家都沒出事 不然以當時的速度 應該都活不了吧


我覺得你的開法很有問題...(害人害己的反應...)

如果當時你跟MINI出車禍了 所有責任是你要承擔!!

除非你能證明 A車確實存在(萬一出車禍 A車早跑掉了...且就算你證明A車存在 你也要擔責任喔...)

下次遇到這種車方向盤抓直踩煞車!!!喇叭再給他按下去才是正確的作法(除非你很確定你左右都沒車可以切)

你的狀況跟我朋友類似 結果我朋友的C8 自己出車禍 撞護欄 結果自己賠自己 跟警察說有人危險駕駛亂切

警察說 有車牌號碼?或者錄影?結果我朋友車修了2X萬 還要賠護欄的錢 結果真正的肇事者 揚長而去..
zero0908 wrote:

jackychen23 wrote:
禮讓什麼??是不是以...(恕刪)



那你有想到無辜C車嗎?
那C車就該讓他這樣撞嗎?


不好意思,在此我不考慮C車,
我只是針對gimayon罵樓主不禮讓而己.

小弟本身就有過因別人突然切換車道而緊急剎車,被後車追撞過的經驗..
那次我後面那小姐的車,車頭全爛了~~
而我本以為自己的車只有保險桿小裂傷而己,
後來才發現自己的車右後輪避震器變型....




That's All

炎黃 wrote:
我覺得車商也要負責吧
把廣角後視鏡變成標準配備吧

廣角後視鏡
看到的角度大
但物體會變小
會讓人誤判距離
等廣角後視鏡變成標準配備又會有另一群人出來罵
高速公路在台灣 30 年了,卻從來沒有 一套行路規範

高速公路之所以叫高速, 不是一般公路,省道, 就是要讓車流維持高速. 高速當然危險,所以一定要有一套規範.不然一定會出車禍.

在德國拿駕照要上課, 教練會告誡,一旦上高速公路,一定要以法定的最高速度行車 .
在台灣就是要以 100-110km 的車速行車
如果要開 60-70 , 請開 一般公路, 低速不但阻礙車流, 反而危險.

下圖是在義大利 Roma 北邊 A1 高速公路一處休息站拍的 , 可以看到內線一台車都沒有,,是完全淨空的.


內線只供超車, 超車完就要離開, 絕對禁止佔用

嚴禁 右線(外線)超車 ,要超車只能由左線(內線)

如果內線車速慢於外線 ,要自動閃到外線去 , 如果是三線道, 中線車道的車速太慢,也要自動切換到外線車道去.

台灣道路毫無"路權" 觀念

已經行駛於該車道的車輛, 擁有優先路權, 別的車道要切入, 必需要優先禮讓.

依照歐洲高速公路的行車規則, 是不會發生這種狀況的

A 車要進入高速公路, 它沒有路權,一定要禮讓 B 車先行 , A 車不禮讓,違規

B 車要超越 C 車, 一定要由內線 ,由中線超越, 這樣變成右線超車 , 危險 !!

C 車佔用內線超車車道行車, 就算它開100km, 還是佔用超車車道 , 違規

B車切入內線 ,沒保持安全距離,侵犯到 C車的路權 .違規

我們的高速公路有行車的規則嗎 ?
如果沒有規則, 當然是亂開 ,一定出車禍
沒有規則,所以車禍責任鑑定就是依過去一般道路的經驗法則, 或是自由心證

下一次, 一樣出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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