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mu wrote:
將小弟的想法說的更清...(恕刪)
大大~我認同你的看法
看到現在我發現很多人都會錯意了
違規被罰是應該的
但現在的執法狀況實在有待改進
像我每天在北市上下班....常會看到警察在路口處站著等紅燈右轉的車子入甕
可是奇怪的是....他身後幾十公尺後一堆併排停車的整個影響到交通流量...他不抓
這實在是讓我納悶
這執法的目的不是就為了讓交通更安全便利嗎???
熱血黃蜂 wrote:
為什麼有計程車載汽油衝撞立法院,才會有人去比較美國開單開多少,小小台灣開單比美國多?
然後測速器合法化,取消隱藏執法
bis0815 wrote:
勇敢的計程車司機..哈哈哈...什麼人挺什麼人...
bis0815 wrote:
你挺那些酒駕的是嗎?
lamu wrote:
將小弟的想法說的更清...(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