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clefly wrote:改車哪有明文規定不準...(恕刪) unclefly先進感謝您的指正我少打幾個字,就被您眼尖揪出來改車明文規定沒有審驗通過就是違法但沒有規定說整型需要什麼條件,不然就違法的條文台灣法律就是這麼奇怪有些東西去使用是違法的但是賣這些東西的人確是可以公開販售
之前有人說賣刀不違法,但拿刀殺人違法,這樣的比喻有點奇怪。因為拿槍殺人違法,那賣槍就不違法嗎?所以我想主管機關的邏輯應該是這樣:買大包?行,沒問題!但可以裝在自己身上,不要裝在車上!買大燈?行,當然當然!但可以裝在家裡的天花板,不可以裝在車上!合法的東西可以買賣,但不可以違規使用,這其實也沒有那麼奇怪啦。喜歡這些改裝部品的朋友,可以買回家抱著睡覺,放在牆上看爽都很好,但裝在車上要三思。
kipscott wrote:改車由明文規定不准,那就不要去違規 kipscott wrote:unclefly先進...改車明文規定沒有審驗通過就是違法(恕刪) 法規裡面有些零件的更換是不需要重新驗車的,不然搞不好你耗材一換就要驗車了。目前規定有要重新驗車的大部分都是會影響車輛性能的部份。像燈泡跟排氣管都是只要符合規範都是可以自由更換不用重新驗車。
makeit wrote:不知道是誰有權力與責任要變更不合時宜的法規?! 你? 我? 立委? 理論上,人民有需求,向民代反應,民代串聯,提出法案,討論,打架,或是舉手通過,然後通過的條文由總統公佈,時間到了就開始實施...所以法令的產生是 人民>>>民代>>>總統>>>相關的公家機關>>>人民...人民才是最大的,不是總統,民代或是官員...不過很多鄉親可能誤以為這是100年前的封建社會,總統或是官員說了算,所以高唱"惡法亦法",意圖堵住其他不滿的鄉親討論爭議性法規的嘴,還好,不是每個人都奴性堅強...禁止改裝?惡法亦法...禁行機車?惡法亦法...兩段式左轉?惡法亦法...我又想到幾百年前的歐洲某國,新婚的女子必須把初夜獻給貴族地主,嗯...不知道我們這些"惡法亦法"教派,若是身處在那個時代,會不會甘願?還是惡法亦法?老婆去給地主睡也無所謂?
Ah-luba wrote:理論上,人民有需求,...(恕刪) 某人不就是惡法亦法的最佳代言人?還很不爽現在的資本主義民主國家勒~77012904 wrote:資本主義社會就是這樣! 看到這種標題,就不要點進來了.....話說我忍了一天,還是點進來了= =不過現在我要走了,第二頁以後不想再看
改裝車輛,應該要是有條件的去開放說.畢竟很多改裝車子,只是增對原廠的不安全再下去做改裝.這樣子的改裝,個人覺得並不應該為過說.若改裝影響到他人,哪這樣子的改裝就很不應該了.例如翹管,HID(角度沒有調好就是整個大影響),管子噪音,馬力,等等.有些改裝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但是有些改裝大家會討厭不是沒有道理的.改裝翹管,若不是會噴到別人臉上,幹麻一推人不爽翹管.說到底,就是政府不知道在幹嘛.早就該針對改裝,有條件的去開放審核等等.而不是一昧認定改裝就是不好.看看賓士AMG的車系,不也是經過改裝的高檔車子.難道政府要說AMG車子非法改裝嗎?不過版主會聯想到整形,還真是很奇妙的邏輯哪你變換髮型也算改裝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