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小感觸我是"盡量"要求自己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像影片這種行為我是沒做過,但只要一上高速或快速道路,我幾乎就是嚴重超速這不是很諷刺嗎自稱盡量要求自己的人居然控制不了自己超速的習慣但事實如此,我想....人都有很多面向的性格有品沒品,好人壞人不是單憑某一件事就可以論斷說不定那位車主在88水災捐了很多錢,那麼...他是好人還是壞人呢說不定他從沒闖過紅燈,那他是有品沒品呢其實....舉發這種行為,對當事人也有警惕效果,也許下次他在幹這種事的時候,會想到這一篇,說不定就打消念頭那我也覺得...批評的人,也留點手畢竟....自己多少也是有某些瑕疵不是嗎別讓01的名聲越來越臭阿
看到護航文,真哭笑不得!這文旨在提醒大家注意,故略去車號。反倒護航朋友幫車主對號入座...為啥要略去車號?請注意重點:這不僅是交通違規、行政罰而已,而是刑事問題!原因是直線車道可目視對向機車情況下,仍執意跨越路口雙黃逆向雖騎士閃避沒肇生事故,但檢方仍可公訴,看過的個案有判例,要護航的請去問貴公司法務單位!啥麼叫做「直接/間接故意」、公共危險...一堆相關刑法條文若成案,處理程序一般如后:車籍地警局筆錄(鴿子會先發通知)偵查庭(該管地檢)刑事庭要真是車主朋友,就勸他別再危險駕駛,免得遲早被公訴。要害車主,真敢相挺陪走這些程序的,就續幫打知名度
333 wrote:看到護航文,真哭笑不...(恕刪) 無須認定和您論點不同即為護航文或許你想用『別把事情鬧大』來close掉你起的頭看看你自己寫的主題吧,你的主題真的是在『提醒大家注意』嗎?是因為大家的回應而倒縮回去吧。在台灣擁擠密度高的駕駛環境下,誰不會一時衝動,誰不會疏忽誰不會一時心急而你的一句『沒品的A3駕駛』,在你有行車記錄影像的優勢下儼然把該車駕駛列入天天都是如此開車的全民公敵有如人人皆可得而誅之捫心自問,將心比心,這樣真的厚道嗎?
我今天上班途中經過一個路口 , 我綠燈右轉 , 結果我轉過去之後迎面開來一台平車頭的小貨車 , 是我逆向嗎 ? 還是哪時候台灣變成日本的道路駕駛規則了 ? 還是我今年犯太歲 , 流年運不佳 ?要不是剛好只是綠燈起歩 , 我速度還不夠快 , 煞車還發揮得了它的短距煞停作用 , 不然在那條狹窄的街路上我是無處可躱的 ; 如果真的對撞 , 我現在可能是在急診室裡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 順便處理對方駕駛者的身後事 , 還有可能背上一條過失殺人的罪名 , e04 , 細拎背衰嗎 ?以上一切都是如果 , 但是如果真的如果了呢 ?最後再加上一個如果 , 如果今天影片中迎面而來的是一台警察的機巡 , 你/妳覺得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