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iate7 wrote:你騎50....算是超速了在市區機車最快40....那個60是給快車道看的...我一年前就是騎250的被撞也是騎50...一樣是超速.. 4040乾脆騎腳踏車算了我騎腳踏車平地都可以踩到45
aviate7 wrote:你騎50....算是超速了在市區機車最快40....那個60是給快車道看的...我一年前就是騎250的被撞也是騎50...一樣是超速.. 市區速限不是在七年前就改為速限50公里,何時又改成40公里了?台灣的市區道路有分快慢車道嗎?
若是汽車駕駛 是從 快車道 切入右轉 那就是汽車駕駛的問題了但小弟有話要說我汽車 機車 都有使用但經常最頭痛的就是~不管你汽車 要右轉左轉 方向燈也打了~準備待轉機車還是會往你要轉的方向鑽過去~儘管 靠在外側車道右轉 轉到一半 還是會有機車 鑽到你右前方直行.....猜不透阿~"~
設備組 wrote:我有個疑問那邊是路肩啊你沒事從汽車右邊過幹麻??超車永遠只能從左邊這是常識...(恕刪) 看到很多人說版主騎在路肩上, 可是我看版主是騎在慢車道上, 基本上中間兩個車道都是快車道, 白實線和路邊邊線之間的車道就是慢車道.附上法規, 如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08 日第 149 條 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分類如左:一、線條 以實線或虛線標繪於路面或緣石上,用以管制交通者,原則上區分如左:(一) 白虛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同向車道或作為行車安全距離辨識線;設於路口者,用以引導車輛行進。(二) 黃虛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三) 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隔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同向車流。(四) 黃實線 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停車;設於中央分向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對向車流。(五) 紅實線 設於路側,用以禁止臨時停車。(六) 雙白虛線 設於路口者,作為未劃設行人穿越道時讓路線之停止線;設於路段中者,作為行車方向隨時間而改變之調撥車道線。(七) 雙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八) 雙黃實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九) 黃虛線與黃實線並列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黃實線側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一○) 白虛線與白實線並列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白實線側禁止變換車道或跨越。二、反光導標及危險標記 以單面或雙面圓形反光片標示道路上之彎道、危險路段、路寬變化路段及路上有障礙物體,各依規定管制。三、圖形 以長方形、菱形、倒三角形、網狀線、斜紋線、X型線、Y型線、斑馬紋、枕木紋、箭頭等圖形劃設於路面上,各依規定管制交通。四、標字 以文字或數字劃設於路面上,各依規定管制交通。前項第一款線條,得以路面標記設置成點實線或點虛線,形成點狀線表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