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的逆襲!(影片) 社會病了

兩人下車
臉貼臉
對白大概是:怎樣怎樣
然後有人怒了,開始推人..
被推的手張開,順便告知世人:我都沒動手
發怒的人安全帽猛甩了他一下
被打的乾脆轉身:你們看...
發怒的人補了一腳,但因為對方被踢了一腳又往反方向前進幾步
他可能覺得太多人在看,所以踢倒對方機車洩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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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的可能覺得目擊眾人很多,所以最後乾脆轉身..
打人的可能覺得目擊眾人太多,所以踢倒機車做最後宣示..
誰對誰錯? 法律會依事實來作評斷
被打的轉身?如果今天事情發生在"暗巷"裡,後果不堪設想...(轉身就跑也許是沒事)

奉勸被打的那位,不要做那種會被誤解的動作-->下車面對面>被推開始攤手..
我會解讀為:[無所謂,有種你繼續打...反正到時候很多人幫我作證...]
遇到怒氣值爆滿失去理智的人...

唱個歌就可以激怒對方? 今天你被打是對方不對,但是否也檢討一下自己也有不對的地方?
今天如果惹到的是便衣呢? 被打的那位:你可不是辣妹!

請遠離危險,保護自己。
再次不鼓勵暴力的行為,動手,你就輸了...
chieh76123 wrote:
我也認為不可能單純只是唱歌引發該男子不滿


bjts1 wrote:
事情沒這麼簡單....不可能有人因為唱歌太大聲就被打.....


地痞、流氓想魚肉鄉民需要理由嗎?
aloejacky wrote:
唱個歌就可以激怒對方? 今天你被打是對方就不對,但是否也檢討一下自己也有不對的地方?


我不知道我有沒有錯過什麼?
有前因嗎?

BlackDragon wrote:
兩手一攤代表不會有事?似乎很多人都過著幸福的日子!
很多人認為發生衝突就只會是一拳一腳可以解決?而且還未必會有明顯外傷?..(恕刪)


不然大學生要跟幕之內一步一樣 把雙手放在下巴前準備好防禦姿態?
告訴對方 我很能打 要打就來吧?
對方的怒氣值會直接無雙吧 XD

我沒事被路人攔
若他是來找麻煩的 我下車就動手了 還跟你543那麼多
但 那位學生沒有這種心裡準備
雙手一攤擺明不想發生衝突
這是很好的肢体語言
大事化小事 不是很好嗎?

大學生在那個當下 有背對目標 是不智的行為
由此可知 他沒什麼衝突經驗
會選擇雙手一攤 我想對他來說 也是最好的舉動
若他選擇和對方推擠 我想我們現在看到的 也許就不是單單一台機車被踹倒
搞不好是他躺在地上被人踹

被踹就算了
還會被拍下來 貼在網路被鄉民笑一陣子 那不是很慘.....
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出門在外 不要排除發生這種事的可能
戴好3/4以上安全帽 卡夢防摔手套 (Discover:拳頭是十大武器之首)
遇到事情 不該像該大學生一樣 要側身站好 併步能閃就閃 左手準備擋 右手看情況
大鎖揹在身上 另備個防身用品

今天在小老婆看到士林女騎士事件 社會真的變了 M型社會 好人跟壞人的M型社會
女性騎士出門在外 也要多加小心
現在騎車不只要主動防禦駕駛 下了車也要主動防禦 悲哀的用車環境

這時候手機可以清晰拍攝的話真是非常實用

剩餘的就交給警察吧
別再說什麼過肩摔了,記者不懂亂說,大家別跟著耍笨好嗎?

那警察執法如果是依法行事,直接拍照開單告發,不必去和那西施囉嗦,那哪來那麼多麻煩呢?

不管那學生在影片之前做了什麼,證據就只有被拍到那段,在影片中誰對誰錯一目瞭然。

公權力不彰,大家還是欺善怕惡,弱肉強食,以為說話大聲,態度蠻橫就贏了。

那學生應該沒想到會有人幫他錄影,本來白挨打可能變成換新車。

如果我是那學生,我應該會記著那人的姓名和身分資料,等到有一天他成了我的病人................

報應不必馬上.........
acelucifer wrote:

大事化小事 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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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贊同

恩 來討論一下
擺出防禦姿勢,總比一開始臉貼著臉好吧?
對方已作出攻擊行為的時候-->推,開始攤開手,宣示和平是不是不適合?
把要害完全敞開,這在當下幾秒前兩人還幾乎臉貼臉時,很少人會認為這是妥協吧?
如果對方開始動手,被打的退幾步作出些抗拒的動作,而不是攤手被甩那一下,轉身被踢那一腳,
我想旁邊的人也會制止一下施暴者吧?
(他當下雙手擺在胸前,我怎麼都覺得比攤手好)

我是還沒被人家攔下來過,我是曾經攔過開車的(那時騎兩輪),
發生的情況是單線道,那車子喇叭長按還刷我卡(當下真的很火),我就跟在後面叭回去,
對方車還停了,我大鎖捏著就上去了,(千萬不要學重點在後面)

結果一看對方是女的 ==
我就...算了,(其實當下那女的錢已經捏在手上)
我不想計較了她反而開始潑婦罵街一堆..(當下心情真的很複雜)

那次以後我就不喜歡跟人起衝突了,(因為體會到情緒的大起大落,且一想到如果對方是男的..彼此的下場...)
那一次經驗讓我知道怒火是多可怕的東西,(當下真的不會想那麼多)
相對的現在的四輪,喇叭幾乎沒按過,
我不喜歡被叭,所以我也不叭人,(但還是會閃燈)
開車一段時間了,感覺脾氣有逐漸變好的趨勢...

還是那句:不鼓勵暴力行為,要保護自己遠離危險。
這也是我拿來提醒自己的(也不年輕了 唉~)
大學生沒動手

表現得一清二楚

又有路人在拍


影片裡,我很清楚的看到 強制罪(妨害自由)+毀損罪(踹倒車)+傷害罪(安全帽K頭+攻擊對方背部)...
阿邦呀,要檢討呀,面子是人給的,臉是自己丟的,要怨就怨自己吧...
bestalfred wrote:
看報紙說那名大學生只...(恕刪)


打人固然不對,但我覺得那個大學生也有很大的問題,感覺就知道旁邊有人攝影故意演給大家看的。

想想我們如果被突如其來的攻擊應該會有什麼反應,一、用手保護自己 二、反擊回去(本人是屬於這種的,因為法律有正當防衛這條),而他做了什麼動作大家都看的清清楚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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