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7134 wrote:所以照你的說法來做的話如果我被合格的測速器拍到你要幫我繳罰單費用嗎?我要告訴警察說"01的炸彈炸死隊友大大"叫我要不要管速限~只要後面有車就要加速因為你的嘴砲然後我來負責說不過去吧你是不是要為自己的言行負一點責任...(恕刪) 不是只有你這一串在01的這個版,只要後車比前車快,就會有人說,前車是龜車啥某種車超守法,保持"超長"的安全車距,等等看了讓人不知如何接話的言語反正就是後車就算300逼近,前車沒法開310,就閃邊反正前車比後車慢,就是該死等等等…我來不到一個月,是很習慣很融入啦,勸你也要習慣這邊的風氣。然後要說速限是吧就說啥快樂錶啦,你的錶不準啦,只有標準檢驗局驗出來的才準啦(這兩天出事,簡單一句話,"造假")只有警察才準啦,然後又無窮迴圈到->反正就是後車就算300逼近,前車沒法開310,就閃邊…超車是王道,心中無速限,被罰是你家的事~~~
阿嬤隨便騎都40了, 怎麼會在集團內呢?早就把集團甩開了吧....只是可能騎一騎想到要回家煮飯所以先行離去了....炸彈客大概不知道單車的表比機車表準多了....第一次(或換電池後)要使用前還要先設定好輪周長才行回歸正題,既然是那麼窄的路, 又是因前方車多所以車速不快就算是前車讓你過, 又何必一定要冒險去超車?多那麼幾公尺會比較快嗎? 1秒還是2秒?
longsnow wrote:你阿嬤真雖........(恕刪) 我看他的神經也很快樂~搞不好才騎20不到就以為自己飆到40以上了XDD我家表示所謂失望表~騎40實際都有50~60(因為到40之後....我的表針就卡住不動了XDD)
好怪。原來遵守速限是壞事,小弟長知識了。(逃)那種只能一台機車騎的陸橋,要是我是樓主,我才不讓咧。離前車2~3個車身,已經算很近了,要是前面出車禍(自摔或別人摔車),總得留一些安全空間讓自己能穩住。不是每個人都是車神,在規定的速限範圍,規定的車道內,要超車請自己想辦法,嫌命太長可別拖人下水。還有感覺上,有些人文章都不看清楚的,隨隨便便就給人冠上"路隊長"的帽子。愛超速愛衝,那是你的興趣我管不著,閃我燈按我喇叭??除非我太慢(低於最低速限)或是我在錯誤的車道,不然,自己想辦法超車,才不會讓你咧~
laguraseca wrote:說真的...那就是那...(恕刪) 常常騎腳踏車徑過那邊,環中路中港路橋路真的是很小,而且陸橋的機車到原本很多設計就是要機車一台接一台過去超車會增加危險性每次我要走中港路橋都是看後面有沒有機車有就先讓她們過了,要不然就要死命的抽車,時速35算快了啦!!又不是機車油門隨便一摧都有6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