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來真的有點火藥味了
算了!不多說了
還是學別人搬板凳
點個雞排
Simon_Li wrote:
我的確是個沒見過世面不到30的年輕人
不過我很清楚知道,不管做什麼事,都不應該威脅到別人的生命財產的安全
calvin19750807先生,既然您已經見過世面
試問您為何不懂新聞上有很多發生在馬路上的悲劇就是開快車造成的?
為何您還堅持開快車是合理的、應該的,所有問題都是那些遵守道路規則的人的錯呢?
我是不清楚國外的情形、規矩到底是怎樣,我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上,遵守的是台灣法律的道路規範
至於您生活在哪,小弟我真的就不清楚了,如果您生活在國外,哪您何必來這宣導開快車呢?
您大可以盡情的在國外的道路上大飆特飆,不用理會我這個小人物的發言
備註:小弟我的生活圈就這麼小,沒有您所說的"在國外唸書的朋友"
畢竟每個家庭經濟狀況和生活環境不同,不能和您一樣用有錢人的觀點看事情真是抱歉
shanyu0811先生,如果您依照國道標準限速駕駛
我想不會有太多您所謂佔用內線車道的問題,更不需要在各車道上飆來飆去
還是說您和calvin19750807先生一樣生活在國外呢?那冒犯了您真是抱歉...(恕刪)


Simon_Li wrote:
我反對飆車居然變成我佔用內線車道?
這邏輯真的很詭異,幸好現在是鬼月,什麼鬼都有(不怕不怕)
幾次回文中我都說得很清楚,國道限速就是110~120
我不懂您到底在強調哪個點?是否能請您提出超過這個速度是合法的?
另外,不是公權力執行者就不能反對超速?您這和"幫mazda護航的一定是mazda的員工"這樣的歪理有什麼不同?
至於您幫超速合理化的說法,我想繼續討論下去似乎也是無解
如果您還是堅持開快車,祝福您通往奈何橋的路上一路順暢無阻
您質疑我有沒有車,有沒有上過國道....
附上我發過的菜單文
Mazda2 Sport菜單分享
我的mazda2,拍攝地點-雲林綠色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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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啦,您如果想實地看車解除您的疑惑歡迎pm我...(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