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輪吃黑輪 wrote:
妳們都是自己人.難道不好說話喔...
一起飆120不就超過小型車....
中線是大型車暫時超車道..又不是專用超車道
暫時是啥意思?
不就是當可以超車的安全距離範圍內無車.才暫時是超車道
有車行駛時 就不是超車道
路權上要尊重中線道車輛優先權才對
...(恕刪)
感覺你對大型車輛有很深怨念

在高速公路上20噸以上大型車輛最高速限是90km/h
你鼓勵大型車輛超速行駛

看你文章一邊數落大型車輛一邊又鼓勵大型車輛違規
真夠奇怪心理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一條
本規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第八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
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
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
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
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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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山事件
跑夜車司機都希望能提早到達目的地
才有多一點休息時間
有因才會有這個結果
雙方都有不對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