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路邊公有停車位有人在佔位,各位認為如何?

我是不喜歡這種佔車位行為
不過,我也不會去爭這個...就讓讓吧..
但是,我愈過我屁股都一半進去了
硬搶的...
兩個人就卡在那
反正就都不動!
兩台車僵在那3.40分鐘吧!
我也懶的下車...
最後,是我贏了.....
他開走的同時間
有順便記車號就是了
後來回來也沒事!...我想我是運氣好吧!

現在,基本上會先衡量況在來決定
1.開車2.騎車3.TAXI4.公車
有時候精華地段的停車費...
比我搭來回的TAXI還高..
那我會選擇TAXI...
畢竟,搶車位的事情....盡量去避免吧!
給我個理由,憑什麼我拍照片還要拍到你喜歡??你有付我錢?
其實就是"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罷了.不過"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只是個理想與努力的目標,真要徹底落實其實不簡單.如果這麼容易就能做到,早已世界和平了.所以只能盡量啦!至少別背道而馳...


殺~~~~~!!!!

哪有那麼惡劣的人~~~~!!!

車子先來先停~~~!!

還有人下車佔位子~~~!!!

我覺得你應該跟他說"你人停在要開始繳停車費囉~~!!! 我去找開單的人來~~~"

沒辦法~~

我們的社會存在太多積非成是的觀念, 似乎最簡單基本的道德價值感都可以輕易的放棄!!

前文各位也都討論的非常清楚了--->

車位就是給車停的,其他的佔用物都不算數,這是大多數朋友的共同認知價值, 但在台灣多元的社會中, 不同的聲音應該被接納, 但不要應凹成此種行為的合理化.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是非常好而且相當阿Q的想法, 我想台灣社會大眾的共同約束力及自我管理能力還有提升的空間!!

很多報怨, 叨擾各位了~~
eric1107 wrote:
寫的好.... 我很...(恕刪)


這種事情常常發生, 去大賣場停車位時, 明明已經等車位很久, 就會遇到妙齡女郎.歐巴桑.甚至小朋友都出動了, 站著三七步活活給你站在位子上, 而你為了等前車出去所讓的空間就讓對方硬生生插進來, 曾經有一次抱著小BABY, 下去和那位年輕的女孩講講道理, 我想還好有抱著小孩, 不然可能會忍不住起大衝突, 因為她們的嘴臉真的很難看
當然可以請同車的人,下車幫忙找車位,
如果找到車位 然後只站在車位的旁邊,別的車要停隨時可停,應該是ok
如果是直接佔在車位上觀感就不好了
NARINO wrote:
1.路小車多的路邊停車,通常找到車位時,後面還有一堆車要通行,
自己的作法是讓朋友下車佔車位,自己繞一圈讓後頭車子通過後再來停,
那應該怎麼做較好呢?

2.大家約吃飯,我先下車在店門口等,看到店門口剛好有空位時,
該不該打電話給一直繞又找不到停車位的友人?


1. 這個是停車技巧的問題, 你到達車位但是後面有車流不想檔到他們,
你到達車位的時候可以先用車頭開進去,
這樣塞進去車子當然不會停好,
但是至少可以讓車身的右半側進到車位裡面,
空間夠的話甚至右邊三分之二都可以進去.
這樣的空間後面的車流也足夠過去,
然後等車流過去之後再出來好好的停進去.

2. 我會打電話跟朋友說有位子, 但是不保證你趕回來一定有車位.
這個跟這主題無關,
而且這答案很明顯,
鑽路肩是很明確的違規行為, 根本沒有討論的必要.
但是我們並沒有辦法阻止這種人.
sunland wrote:
鑽路肩是很明確的違規行為, 根本沒有討論的餘地.

我只是想了解一下啊. 因為我同事有人每次都罵別人和他搶車位,
但每次塞車都走路肩或空隙鑽到前面啊.
所以我想了解一下大家衡量是非的標準到底在那兒而已.
不同的兩件事要分開討論,
人家搶他車位是對方沒品,
他走路肩違反交通規則.
就這麼簡單, 兩件事來說,
前者您的朋友有理, 而在後者他違反規則.
前者您可以安慰朋友, 但後者您可以嚴厲譴責.

就好像我絕不違規走路肩, 但是我也會超速,
那我的是非標準在哪裡?
不走路肩或許值得嘉許, 但超速絕對違規不值得鼓勵.

所以不同的事情要分開討論,
混在一起只會模糊焦點.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