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法規來說,若已達國道速限,能否在內線持續行駛?高公局的回覆.

給別人一個方便, 替自己增一份安全;
給別人一個麻煩, 替自己增一份危險.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joey5 wrote:
我倒覺得爭議是他的規則引起的,
一方面說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內線,
一方面又說宣導勿佔用內線,
沒有爭議才怪.

高公局這種模擬兩可的回答才是最讓咱民眾氣憤的。

DSNT wrote:
這樣子講吧,如果今天...(恕刪)

如果有警察跟你這樣講,
請用力把他爆出來,
他沒有測速槍,沒有你車子的時速表,沒有GPS這些資訊如何判斷?
說出你自己假設的那些話根據何在?
但我們自己有車速表,有GPS,甚至有被開單的經驗,
都可以知道誤差大約多少,
要讓自己超過速限但不超過寬限值有何難處?
此等小事何須專業?何須權威?

我認為可以肯定,
你認為我不能肯定,
又在這裡打轉,
依舊沒有共識.
joey5 wrote:
雖然開車快20年來從沒有過,
但還是假設我真的遇到了十萬火急的事,
非要超速違規不可,
我就自己找地方超車啊,
那有自己要違規超速,
還要守規矩的人閃邊去讓我超速的道理?

讓一下是不會怎樣,
但守規要禮讓違規,
心中怎麼想都不平.



其實心態改一下就好啦,
雖然你在內側車道用最高速限行駛沒有錯也沒有違規,
但你想想看~~
如果此時後面突然有一輛車快速逼近你的車尾或者對方沒耐性就對你按喇叭、猛閃超車燈,
這樣不會有心理壓力或者因此破壞好心情嗎? (我個人是會這樣啦 ^^)
不值得。

所以囉,
現在我大部份都選擇待在中間車道,
比較有好心情啦。 ^^
joey5 wrote:
.....
他沒有測速槍,沒有你車子的時速表,沒有GPS這些資訊如何判斷?
說出你自己假設的那些話根據何在?...(恕刪)

他呀,
他可以像 ET 外星人一樣用腦波去感應國道警察手上的測速槍數據,
也難怪不用看車上的時速表或 GPS 行駛的車速還會 100% 準確,
這一點...我們確實都做不到。
以後國道電子路況看板上面可以寫

龜車聯盟出沒內側車道 正常駕駛請改道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hjfrank wrote:
其實心態改一下就好啦...(恕刪)

其實心中不平也只是在心中罷了,
會這麼堅持是因為這裡是網路世界,
就認為守規讓違規沒道理,
純綷抒發不滿這一點,
但實際上路就不是這樣了,
我大部分跑內或中線,
有人要超,
我也會換到中線讓他超,
為什麼?
因為車上有一家老小啊,
誰知道後面那個是什麼哥?
為了妻小,
個人看法只好放一邊囉,
如果是一個人開就看心情了.
有差嗎
管他怎麼回覆
上課時間 開最外側
永遠比內側快
一堆龜兒子
想問一下愛行駛內線主義者~~

中線110KM 內線110KM 你跟中線車並排110KM~~ 妳後面有車逼近 妳要不要讓?? 還是說...反正我就已經最高速限了 我並排行駛也沒錯 是這樣嗎? 讓一下會少你一塊肉嗎?? 道德觀需要那麼偏激嗎?

今天你們都沒違規的並排...他超車失誤跟你們撞在一起 這時候你會不會說 要是我讓一下就不會發生事故了

你們以為自己開110KM 後面 全部都是110KM嗎? 10台車保持30M 第一台110KM 最後一台 剩下90KM 妳知道嬤??

別再自我感覺良好 以為什麼都懂....還有很多你們不懂得.....

只要內線淨空 大家都有禮讓的心.... 我相信以後7嘴8舌 不會再有 高速公路逼車的畫面出現!! 這不是皆大歡喜??

內線比較危險是真的.....龜車要小心喔~~ 對向車道有車飛過來 妳連閃的機會都沒有喔!! 還是回中線吧
雅客山莊 wrote:
中線110KM 內線110KM 你跟中線車並排110KM~~ 妳後面有車逼近 妳要不要讓?? 還是說...反正我就已經最高速限了 我並排行駛也沒錯 是這樣嗎? 讓一下會少你一塊肉嗎?? 道德觀需要那麼偏激嗎?..(恕刪)

時速110,後面的車必須要保持距離55公尺,後車若逼近,則後車違規在先,罰單3千!
在國道出事排名,未保持安全距離排名第三。

至於要不要讓後面的車? 這和法規、道德無關,而是和保住自己的小命有關!
誰知道後面那台愛逼車的駕駛有沒有帶槍、吸毒、酒駕?
在國道上遇到違規駕駛逼車,為了保住小命,還是讓一下吧!免得出事,少掉的肉可就長不回來了!!

但在國道上愛逼車的駕駛,若有人"禮讓"也不要自爽,
之所以要"禮讓"未保持距離的車,可能只是因把他當做神精病,並不是道德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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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life/200901/20090103332738.html
高公局統計,民國92年至96年,國道事故共有525件,肇事原因以駕駛不當居冠,其次是酒醉駕車,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排第三,其他依序是超速、輪胎爆破、疲勞駕駛。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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