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hjc wrote:
請問懂法律的網友,如...(恕刪)

請問懂法律的網友,如果我們碰到這樣的流氓,如何自保與同時法律上站的住?
有無建議防衛動作?
只能被動防範,有錄影比較容易舉證,積極的建議是 請小心開車並相互禮讓 不要因為有裝行車紀錄器 就得理不饒人

例如對方來我方車門嗆聲時, 我方出聲可以制止對方靠近嗎? 因為在認定人身攻擊時,如果先出聲請對方不要靠近或碰觸我方身體,即可夠成正當防衛. 另外要怎麼說才不會構成恐嚇以及互罵? 當然前提是有記錄器錄下對話作為呈堂證供
如果你敢制止這兩位大哥靠近您的車子,或者頂撞,那請先有一定的心理準備
若你已經出言頂撞了,他拳頭也朝您揮下去了,這時 你打回去 這才叫做正當防衛
但 是正當防衛或者是互毆 就需要有錄影帶來佐證 幾十秒的影片是沒辦法合理的解釋你是全對
他罵你 所以你罵他 這並不是正當防衛
如果你制止這兩位大哥靠近您的車子,它們也乖乖聽話,那麼 這兩位就不是大哥了


如果我方有球棒或催淚瓦斯,可以在自己車門內亮出來(不伸出窗外也完全不碰觸對方)問對方想幹麻嗎? 這樣有違法嗎?
只要對這兩位大哥有恐嚇的效果 都可以在車內亮出來 並不違法
接下來會發生甚麼事情 並不能很確定
但因為車子是停在路中間
已經先有妨礙自由 跟 公共危險罪(公訴) 這兩條


雙方談判時 相互叫囂 並亮出武器 只會讓某方會死得更慘 敬請小心
這影片類似 在隧道超車按喇叭 就被攔車的翻版 只差沒有帶球棒下車
limamatbee wrote:
...(恕刪)


前車基於該路段設計理虧+切入角度奇爛被叭要檢討(要直行但不上高架1.跟在苦主後面慢慢凸2.雙白線結束後與右侧三個線道的車表演交叉換道.想起了保齡球)就算又剛好碰上苦主這種駕駛(影片裡不管開在哪一線所有車輛速度最慢不說好像要跟好前車都有困難或不願意.喇叭按太慢前面黑車帶著煞車燈及與綠色麵包車這種車距出現在你右車頭時就應該按才對)但這樣就下車標事頭說真的實在不行a萬一遇到帶東西的臉就丟大了還要跑給人家追.
個人認為此事會工成苦主出力最多.拭問事發後心裡有沒有出現過早知道當時就不要故意按喇吧的念頭當時如果真的感覺會撞上或嚇到是沒時間按喇吧的而且聽到喇吧聲正常好像都會先減速居多再從車速幾乎保持等速閃避拉回按喇吧來看開車不算難事才對.
車子被揍是因為你的一句卡電話火上加油.當時既然不選擇打110或叫警察現在這樣真的浪費當時的那句卡電話了.
被擋下來之前,我只發現為什麼有不少車盡力地想超過這台車

如果,自己車上聊天慢慢滑就行,讓別人超一下就不行,車流只會更壅塞

因為龜車造成其他車輛必須超過你,你一台龜車增加其他車輛超車的風險

為什麼龜車就一定要在路上用滑的,在限速內跟上前車有這麼困難嗎?

難道都沒發現其他車輛一直在超過你嗎?

雙白線超車、攔車是不對的,同樣地龜車也一樣不對

Paulthegolfer wrote:
限速內跟上前車有這麼困難嗎?


我比較好奇的是,在台灣有一條路能夠開在限速內還不被當龜車的?

大多數情況反而是沒跟上前車就會被當龜車吧.
不管那一條路限速多少,實際上車流又開到多少km....
題外話。
這不是幫腔,不過影片中感覺背包包的那位"大哥"比較理性耶...
感覺想冷靜那位C8駕駛。
lloyd37.tw wrote:
題外話。
這不是幫腔,不過影片中感覺背包包的那位"大哥"比較理性耶...
感覺想冷靜那位C8駕駛。


理性歸理性
下車攔人還帶著包包,而且還是側背
大家有想過那裡面裝的是什麼東西嗎?

Paulthegolfer wrote:
被擋下來之前,我只發...(恕刪)


請問這位網友,啊這影片裏面的車主,是有多龜??時速20 30 40 ??
第四秒的時候旁邊一台銀色廂型或是休旅車跟在旁邊,然後還減速
那不就是更龜??其他車一直超車又如何??就說明車主是龜車??
你是開天眼通了可以看到車主的時速表??
你有沒有發現右邊一直瘋狂切進來的原因是因為車道縮減大家搶快超車
樓主已經算是脾氣不錯了,沒有硬憋車不讓右側切換車道
龜車??
開天眼??
還是開哪一眼??
會不會太武斷了一點??別人就龜車??您就開得快??
何必呢??

ftenthirty wrote:
小小一個島
為什麼垃圾這麼多
...(恕刪)


因為政治人物=垃圾
垃圾當道 路上垃圾能少嗎!?

手機先生 wrote:
請問懂法律的網友,如...(恕刪)



請教手機大大法律達人

像這種狀況對方故意剪車進入又急煞.. 後方車反應不及因而撞上..對方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以前我預過類似情況反應不及因而撞上..那時還沒有行車記錄器最後只好認賠..
手機先生 wrote:
只要對這兩位大哥有恐嚇的效果 都可以在車內亮出來 並不違法
接下來會發生甚麼事情 並不能很確定
但因為車子是停在路中間
已經先有妨礙自由 跟 公共危險罪(公訴) 這兩條

雙方談判時 相互叫囂 並亮出武器 只會讓某方會死得更慘 敬請小心
這影片類似 在隧道超車按喇叭 就被攔車的翻版 只差沒有帶球棒下車



謝謝手機大指教,因為常載女王與小寶貝,以他們的安全為最高指導原則,當然能讓就讓.

但現在一堆道路流氓動不動就敲車窗或踹車門,我們只能被動蒐證, 還是說有些可以避免身家財產受損的動作,又是合乎法律的可以指導大家一下? 相信台灣駕駛人還是以善良老百姓居多.

~~~~~
因為車子是停在路中間
已經先有妨礙自由 跟 公共危險罪(公訴) 這兩條

請問這是指對方還是我方一但有反應有算犯了這兩條?


個人認為一隻催淚瓦斯在你眼前出現的嚇阻效果還蠻好的,目的只是告訴對方我方也是有備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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