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經過機車停車場要收費30元...

原以為是停車糾紛,但看了新聞覺得 可能你錯比較多喔...
的確不該從別人的店就這樣經過..
但是老闆娘的態度我不欣賞=''=
反正我都停別間 whatever
算了啦~~很多超速照相機也是放在看不到的地方~~~

人家把紙放在鐵皮屋裡也是怕下雨被林爛掉

只是說他這間鐵皮屋不知道有沒有申請沒有的話可能算是違建喔...

光明之戀 wrote:
不好意思 我必須先道...(恕刪)
佔位
有意思的議題
樓主有點倒楣
業者的作法也有可議之處,包括在這裡發文的用語...

是啊,我以為台南人情味很濃啊... 一嘆...
http://twitter.com/smallufo
我也拿各椅子與爆米花來繼續看看後續發展 , 是各有趣的議題!!
不知老板要告什麼呢?侵入居住嗎?
一整件事看起來就就像消費糾紛,
沒事啦,大家要努力做的事還很多,
不必為小事浪費時間啦,以和為貴~
這樣到底有沒有構成逃漏稅呢?

小老百姓要繳的稅一毛都不能少
為什麼這種在火車站旁營業的大戶卻可以不用開發票

當地政府和稅捐機關只會挑軟柿子吃嗎?
有沒有鐵皮屋照片阿? 經過的01鄉民麻煩拍一張上傳一下,

以免下次不小心;被當成歹徒.

光明之戀 wrote:
還有 告示 是貼在我走出去的出口那邊鐵皮屋 並不是在走進去的入口

如果有機會你看看就曉得

...(恕刪)


看到這段~~覺的你應該自己先去拍張照片,免的有人看到後
補上去耶~~這樣又變成你說謊了。
看了標題還以為樓主是遇到什麼人,原來只是為了30塊......
結果連老闆娘都跳出來了,我很好奇老闆娘如果認為這對情侶侵犯她的場所,直接報警不就好了!
上來PO文口氣也很大,內容感覺好像也意有所指的在罵人一樣,真的令人很不舒服!
如果自認站得住腳就去做該做的,不用跟著樓主也上來取暖,都有社會歷練的人了,居然還跟毛頭小子在計較這個,"30塊!!!"
做生意以和為貴,看老闆娘的發言,不禁搖頭。

你有營業執照嗎?蓋個鐵皮屋就收費運營,合法嗎?

消防局有檢驗通過嗎?

順便檢舉你漏稅,違法營業,罰個幾萬跑不掉,說不定還不能經營哩。

客氣一點,有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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