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與請益: 平面道路的同車道超車


wetty wrote:
如果同車道內的右側超...(恕刪)


相信大大是知道答案的
只是其中一定會出現所謂的各說各話

要靠的就是舉證了
人證、物證及最重要的影像證據嚕
個人想法是,四輪汽車、兩輪機車,不應該有同車道並行、同車道超車的情況


因為一般四輪汽車寬度:車體+後照鏡約210cm

一般機車寬度約80cm

並行時,安全距離至少50cm

所以四輪汽車、兩輪機車並行需要寬度210+80+50=340cm

顯然是超過一般車道寬度3.25m


台灣地狹人稠 , 若真要做到同車道都不能並行 , 超車 , 那交通
一定會立刻崩潰 .
想想我們的機車數量多麼龐大 .

我想警察的意思應該是不會主動去處罰這樣的行為 , 但是發生故事的話 ,
就會按照交通規則中的規定來劃分路權 . 而若有人檢舉的話 , 應該也會
酌量開單吧 ?! (這是我個人的臆測)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wetty wrote:
顯然是超過一般車道寬度3.25m...(恕刪)

但糟糕的是我們的車道畫的很隨性
尤其是最外側車道
有的甚至還夠兩台四輪塞進去

像忠孝東路快到基隆路口
http://goo.gl/maps/4x27A
最外側車道幾乎隨時都是兩台車
雲遊台灣 wrote:
我想警察的意思應該是不會主動去處罰這樣的行為 , 但是發生故事的話 ,
就會按照交通規則中的規定來劃分路權 . 而若有人檢舉的話 , 應該也會
酌量開單吧 ?! (這是我個人的臆測)


實行面有困難,是可以理解的

Ducati_S2R wrote:
尤其是最外側車道
有的甚至還夠兩台四輪塞進去

像忠孝東路快到基隆路口


最外側車道應該是省略了路面邊線,造成車道+路肩,變成特別寬

(可以由路口前機車停等區的範圍,看出理論上的路肩,應該在哪裡)

(理論上紅線路段禁止臨停,可以不劃路面邊線,結果是...)

wetty wrote:
四輪汽車(前車)準備右轉,機車(後車)同車道內右側超車,發生事故


同車道並行、右側超車不算違規的話,

反而機車可以用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把責任推給汽車...

wetty wrote:
實行面有困難,是可以...(恕刪)
同車道並行、右側超車不算違規的話,

反而機車可以用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把責任推給汽車...


因為這樣子 舉證就很重要了 車禍發生後
一定只會說對自己有利的 甚至是黑白講

前方車輛要能找出自己是在前面的證據

ps:同車道的問題還小…
現行道路 快車道就有右轉專用車道 旁邊就是機車優先道、慢車道
這種規劃有問題的設計 才是大問題
讓人不知怎麼照標線開車、騎車

codyyz wrote:
現行道路 快車道就有右轉專用車道 旁邊就是機車優先道、慢車道
這種規劃有問題的設計 才是大問題
讓人不知怎麼照標線開車、騎車.(恕刪)


汽車要轉彎的時候 , 可以短暫行駛慢車道 , 所以提前轉駛入慢車道會是比較
安全的作法 .
直接在快車道上右轉也可以, 不違規 , 但是若發生了事故 , 則是轉彎車
未禮讓直行車 ...

當然這種規劃不適當是真的!
沒辦法 , 台灣特有的車種分流下的慘物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codyyz wrote:
前方車輛要能找出自己是在前面的證據


行車記錄器也要裝後面的...


現行道路 快車道就有右轉專用車道 旁邊就是機車優先道、慢車道
這種規劃有問題的設計 才是大問題


有些路段的慢車道分隔線,在路口變成虛線

也就是變成混合車道,右轉車就到最右側去,比較合理

快車道直接右轉,一定免不了和慢車道車流有衝突
倒數第二張紅燈越線這總該可以罰了吧~~
這在不罰~連同承辦員警一起申訴
該員警吃案

gavin905 wrote:
倒數第二張紅燈越線這總該可以罰了吧~~
這在不罰~連同承辦員警一起申訴
該員警吃案...(恕刪)


只有同車道超車、並行不能算
另外的跨雙黃線和超越停止線都有舉發

承辦員警人很好, 口氣也很和善.
法規素養目前驗證下來也沒錯

目前還是有員警搞不清楚黃、紅牌
他算是很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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