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靠右 機車煞車不及追撞

再衝阿,機車很愛亂衝麻 活該。
ps.今天如果白色的車換成TOYOTA,我看酸民就會開始酸神車神人囉
這個路段我都騎在禁行機車上,安全。

loveray wrote:
這影片很明顯 就是轉...(恕刪)


你的觀念,真的好好笑


magicalf wrote:
還有一種是開車一直打...(恕刪)


功力太淺了
路上對機車的考驗才不只這一種
有1. 要轉彎才打方向燈
2. 打了方向燈卻轉另一個方向
3. 一堆汽車停紅線卻不見人來拖吊(接小孩、晚上8點以後以及吃飯時間常見)
4. 並排停車
5. 老人、小孩突然衝出來
6. 路邊停車,不看後照鏡就直接出來的
7. 不打方向燈就轉彎的
8. 行人站在轉彎處的紅線外(感覺就是在說:來撞我啊)
9. 大型車或小貨車停路邊,突然有人或車出來(視線被大型車或小貨車那種有一定高度的車擋住)
10. 停路邊突然開車門
11. 突然停的車
剩下的自行補充 XD

66bbc wrote:
轉發汽車靠右 機車煞...(恕刪)

3好+1好
明明可以看到汽車要靠右(有打方向燈,且是慢慢靠右)
又硬要加速超前一台車,當然煞不住啊!!!

台灣一堆沒防禦駕駛觀念的用路人,撞到只是剛好而已
Roy9106 wrote:
汽車沒有超速問題,切到路邊也有放慢速度,當下右側後照鏡看到的應該是那輛要切出去的黑車
並未看到機車,所以有善盡注意義務

白色汽車沒有超速問題,但他有違規的企圖
該路段全線紅線,肇事處也非靠近路口,請問他切右線又放慢的企圖是?
企圖違規停車算是善盡義務嗎?
Roy9106 wrote:
而機車超越黑車後,眼見前方白車放慢速度又打了切到路邊的方向燈,應可辨識白車要靠到路邊。但沒有放慢速度,又企圖加速從白車的右方快速先過,應注意而未注意,顯有過失。

請再看一次影片,機車超越黑車後,"立刻"急煞 (請看機車的煞車燈亮)
所以應該不是企圖"從白色車右側通過"

主因應該是黑色汽車未禮讓直行機車,硬要擠進車道
導致白色汽車、機車的視線都被擋住
加上白色汽車企圖違規紅線停車
又加上肉包鐵的機車硬要跟黑色汽車擠
所以導致這起事故

還有另外一個可能原因
拍攝影片的車主剛好夾在中間,所以機車騎士應該是看不到白色汽車的右轉燈
(原PO:靠!躺著也中槍)

zapper wrote:
第一次看到此說法.....(恕刪)


那可能我6點下班回家要11點才能到了
撇開責任問題,我比較不爽福特的車方向燈設計問題

福特的車常常會有方向燈不夠明顯的問題

像這篇那台前車,真的很沒有提醒效果

另外,之前有很多福特車款方向燈是紅色的

跟煞車燈一樣是紅的,亮起來一點警示感都沒有

Kenny9550 wrote:
我才知道,政府認為無照駕駛的人,也有路權。


無照駕駛不會負完全責任,就跟闖紅燈一樣,不能看到別人闖紅燈就撞上去說我沒責任,除非能舉證已注意,而且反應時間不夠,否則天才法官都會判定有一定責任。只能說,歡迎來到鬼島。
以上中場統計目前三個案例法官實判,汽車輸100%全錯, 輸100%全錯, 輸70%(還有無照)

汽車很明顯違規行駛紅線路肩,加上轉彎車不讓直行車阿

看來01的鍵盤汽車手真多..

不過騎機車真的要小心,肉包鐵..下雨天就騎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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