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孝子被堵 警荷槍護肇事者 這社會、、、

先不論對錯從邏輯上來說,
是不是孝子,跟有沒有注意交通規則並沒有相對關係,
再來是黃男衝撞小客車後輪部分,
用撞死孝子來當標題也不正確,
標題根本與事實不符。

再來很認真的想看完他們的留言與爭論點,
但是...可能是我的語文能力不夠,
沒辦法看懂每一個留言的意思,
只看的出來黃男有不少朋友而已...Orz...

結論:
沒行車紀錄器,出事真的就百口莫辯了,
最好還是準備一台在車上才好。
動不動就什麼孝子的,炒新聞,之前也有一個吸毒的女子死亡,她媽媽也說她很孝順。
記者這樣寫是因為被黑衣人包圍著逼著寫的嗎?
這樣的水準怎麼能當上記者?
這些死小孩倒是不用擔心,它們只是一堆群居動物,只要一落單只會變成小鱉三,讓它們幫朋友報仇然後去坐牢就沒人敢,滿口仁義道德專幹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事....但要擔心的是這些死小孩以後為人父母,那它們教出來的死死小孩是什麼樣子~可想而知,更倒楣的是跟它們生活在同一個時代的人.
請問一下,中華民國哪一條法律規定

(孝子) 可以無照駕駛 + 依規定行經兩段式待轉路口、可以不用待轉 ? ?

不是孝子,就可以無限上綱 ~


柏均2079 wrote:
這些死小孩倒是不用擔...(恕刪)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選你當正解
我愛01
版主你是標題殺人,還是你就是孝子的Good FriendPo文取暖?
高中念清水 看到現在FB那些P孩留言
真讓我覺得丟臉

那些女生的照片記得備份一下
說不定過幾年在酒店就看的到了@@

不知道他們幾年後看到當初自己講這些話會不會覺得很好笑 哈哈
沒行車紀錄器,出事真的就百口莫辯 了, 最好還是準備一台在車上才好。

行車紀錄器只是比較直接的證據而以,像這樣的撞法以經夠明顯了。左轉車去撞直行車的後輪,除非能舉證那個阿伯剛好在表演飄移,不然我也想不出來怎樣用後輪撞人?
情理法

台灣就是這壞習慣

永遠把情擺在第一位

甚至超越法律

記者更糟糕

甚麼東西都要冠上個博取同情的名號

我剛看新聞還以為是肇事者撞了人還找一批黑衣人來圍事

這樣的記者跟新聞品質...

只要有故事性... 管他的

出版社賣故事書徵文的標準... 新聞記者優先採用

孝子? 誰不用工作? 那上班養活一家子的人不就叫聖人



今天我不是要討論車禍肇責

我也沒資格評論 ( 如果大家嘴砲的算數那法院幹嘛...按讚多的判贏就好 )



實在是看不下去這個社會永遠不把理法當一回事

還有人留言說 "想想自己家人死掉會是甚麼感受"

沒有駕照耶...!!! 在歐美國家我看大部分肇責會歸於無照的一方吧

還可以包圍警察局

無法無天真是夠了

照他們的標準要不要直接判肇事者下地獄算了?



大家都可以不要考駕照

養一批兄弟 再養一批記者 然後養一批年輕人上網留言

不管出甚麼事情... 出來興風作浪一番

就沒事了

公理與法律不容扭曲

不是值得同情的就比較大

民主法治社會以守法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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