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遇到的 一次沒躲掉 一次躲掉了

這就是台灣阿

還敢笑大陸交通爛? 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台灣人大陸人, 同附德性
三爽mobile01
到處都有免費三寶飯, 樓主辛苦了...^^"

探探險家 wrote:
開太快了~把人撞翻了...(恕刪)


你是沒吃飽嗎?樓主有說他沒錯來取暖嗎?
躲不掉!

不過對這種巷子來說,我會開比樓主再慢一點!(或是說隨時有剎車的打算)
雖然這條路是雙線道,但視線死角真的太多了
我在開這種路況時,心中都會想:
"路旁的機車陣中隨時會衝出一個莫名其妙的小朋友"
心中有這種想法的話,真的不敢開快!
還有"陰影"一定要留在心中,那個莫名其妙的小朋友小弟十年前就見過了
老天眷顧我讓我沒撞到他,今天樓主撞到的母子亦無大礙,這也是老天眷顧!
行車記錄器廣角鏡頭能看到的範圍,比人眼動態視角大多了,影片邊緣範圍瞬間出現的物體,不代表駕駛者能立即看的到,如果行車記錄器看到的範圍跟開車時駕駛能注意的範圍一樣,那也別裝了

也因為廣角,影片速度看起來會比實際速度快

有正義感的人,不妨自己拍一段放上來給大家看看平常開車/騎車是有多慢?
正常情況下第一種很好閃(因為你看的到)
第二種就....
開車、騎車真的要很小心這樣的人,常常遇到完全不會看左右來車的,就顧著用他們的方式騎車,希望這次的事件,那個媽媽騎車可以注意一點,別搞的二邊都很麻煩~~~~~

tdi wrote:
影片有註解發生時間很...(恕刪)


在巷弄開車還是放慢速度些好,

雖然不一定有肇責,但後續的修車,和解,協調,心情會壞了日常生活步調。
iPhone帶你吃好料 http://www.foodspotting.com/10989-jenny
樓主,當你撞上機車時,行車記錄器是停在時速2x,沒錯。

但下一秒 時速就跑到30,可見當時 你是通過路口,正要加速前進,所以還沒加速完,你就撞到機車了。

這種加速力道,比你平穩的開時速30更大。

結論:
機車騎士: 錯在跨越車道時,沒先停下來看,再過。
汽車駕駛: 行駛巷道 速度過快。

是我,在這些地方開車,我的腳是停在剎車上面的。
*V*~快樂是自找的~
這種人最機車 要轉就轉 路就像他家的後院一樣 遺害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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