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都逞兇鬥狠,你沒打方向都我就閃你大燈按你喇叭,你沒打方向燈就切進來,我就再加速切到你前面要硬切你車道,喔現在是怎樣(在車內喊的很大聲),對方車窗搖下來時,樓主 : 你剛剛沒打方向燈耶(抖),你沒打方向燈是你錯耶(抖)這時就開始要講道理不講拳頭了,只差沒把"我們老師說....."搬出來聽這發抖害怕的口氣,完全是弱雞對弱雞的對話,還以為自己有多強,樓主沒看過壞人而已吧~~只仗著自己有行車紀錄器,就到處去向人說教,閃人大燈,按喇叭,教訓違規車 ??自己百分之百守規矩再來說吧!!
這年頭行車紀錄器很好用!錄清楚就可以舉證檢舉,然後送到警察局或用寄的,頂多花你10分鐘,就可以消消火氣了。網路上法規很容易找,那個駕駛的確是變換車道"後"才打方向燈的,可以罰(這罰第16條第二項)。如果是方向燈壞了也可以罰(這罰7-2條第六項),通常都是罰最低900元,希望大家多多日行一善、多多檢舉,才可以減少那一大堆沒規矩的駕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