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的17噸貨車車速約80 km/h(車主說法,實際上搞不好破百)先撞擊到CR-V,然後CR-V再推撞前方的Toyota Previa。Previa被推撞後,還往前噴出約50公尺。Previa的噸位不輕(約1900公斤左右),上面還載了三個成人,這樣還向前噴了50公尺,可見撞擊力量非常強大。被兩台噸位都比自己大的車子夾擊,後果可想而知(二代CR-V 空重約1500 kg)。二代CR-V是台灣本田在台設廠後的首量車,車體的扎實度還有安全性在坊間的評價很高,被撞成這樣只能說超出車體所能負荷的程度太多。
rheinhard wrote:+1100分對我言論不滿的看看這一篇,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537754&m=f&r=2&last=46230690看完再來跟我談大部分營業用車輛駕駛的心態及行為 老實說,這裡我要幫大車駕駛說說話,以原P/O所給的討論串,已經有人提出說明,白色Wish競速逼車,也須負相當的肇事責任,如果是用某位聽從念國中姪子的法律見解那位奇葩大車司機,來評定大車駕駛,也太以偏概全了。我個人的經驗,山路上很多車速度不快,單線道又難超車。會願意在路況較佳的情形下,減速靠邊讓後面車輛超過的,大貨車佔大多數,大概超過6成,遊覽車就差很多,大概一成不到,至於小客車....通常彎道開2x,貼著中線還常跨線,一到直線就加速。會願意讓道的不到3%,而且有讓道Sense的通常也開不慢,我通常追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