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什麼要為你踩剎車!還不是要為自己平安上路!

現金不夠多 wrote:
有個疑問,
到底超車...(恕刪)

這裡以德國為例:

德國高速公路駕駛原則:盡可能靠右行駛、左側超車。


再以這支影片為例,同我之前所述:「在7:00和8:10等處,當前車在超車時,德國人耐心等待其超完車後再行加速超越。9:01、10:23、11:05和11:31超完車皆回右側車道,而在7:32、10:43和12:43等處未回到右側車道是因為駕駛者已見前方有車(車尾燈)而欲超之,進而持續在左側車道進行超車。」總之,在德國,前方無我欲超車之車輛,則駛回右側車道;前車在進行超車時則耐心等其超完車。

其實從影片可看出,很多車在行車紀錄器車主靠近時就已行駛於右側車道了,這些已在右側車道的車並非見行車紀錄器車主駛來才往右側車道靠,而是因為那些車不是在進行超車,故行駛於右側車道。

再附上一些影片,應該更能理解(建議用1080p觀看):
A fast drive on the Autobahn A1 with a BMW 730d, Part 1: From Bremen to Hamburg

說明:2:10超車,2:15回外線,2:27超車,超越兩臺車後,見前方中線、外線亦有欲超越之車輛,2:44再切至內線,超完車2:52切回中線,接著再超越外線之車輛,而3:10前方中線又有欲超越之車輛,再切至內線,3:17切回中線,3:36超越完外線車後,再切回外線,之後的片段以此類推。
註:自3分45秒開始,速限自無速限變為LED號誌顯示的120km/h。11分20秒再度恢復為無速限。從影片可看出速限似乎有20km/h左右的寬限值。另外,匯入和離開主線時皆會打方向燈。

A fast drive on the Autobahn A1 with a BMW 730d, Part 2: From Hamburg to Bremen

註:自40秒開始,有可變換車道的隧道。而在40分35秒,即使要下匝道了仍然從左側超車。

A fast drive on the Autobahn with a BMW 730d, Part 3: From Bremen to Wilhelmshaven

bowbow99 wrote:
昨天(5日)已經做了檢舉動作,因該不會重覆第二次檢舉來修改內容!

內容沒問我是否佔用內車道,但我有採用9樓算的車速103,來表達我使用內車道的車速!

這樣國道警察因該會從車速103來判斷我是否佔用!

檢舉資料是我的,我買的二手車已報廢,現在開的車是內人的名字!所以名下無車!


放心啦. 你不可能會被開佔用的..

時速130要怎麼切回車流90的中線呢?

嗯,當超過中線的車時,就可以切回去。
然後減速至90跟中線的車流速度一樣,等那個180的車子過了之後,
再切回內線繼續130。

應該是這樣子吧。
崩撃雲身双虎掌 修羅覇王靠華山 斧刃昇膝伏虎撃 屠龍纏身爬山開
開180的要承受被照相被雷射打到的風險,抓到可能就是扣牌三個月,他出事故的機率也相對大些

開爽爽是看個人習慣,有些人就是喜歡快,有些人頂多110,把整條路讓給開110的要求他開180給他爽一下,我想他也不會要而且一點也不覺得爽

開快開慢彼此不擋道不逼車,否則出事了才來跑警局.醫院.車廠.法院東奔西跑就會發覺當初何必賭一口氣,搞到最後發現對方沒財產連修車費都要自己出時就會悔不當初了

經過兩次被人擦到保桿而且對方就是一副沒錢可賠的樣子後我才恍然大悟爭對錯有什麼用!好在我開上路的兩台車都有第三責任險和車體險不然原廠前保桿烤漆就要一萬七還真的會很幹,事故後即使沒肇責但要對方賠到自己滿意實在不太可能,先不論其它損失單單修車問題就要爭論很久了
atoss888 wrote:
大大你水準果然高多了. 與嘴砲相比高下立判.秉持著某些魔人說的"不管開多快,後面有車就得讓" 的原則下.那我想問一下, 在我的問題中, 那個開180的, 如果都沒有人比他快的話.他是不是可以在內線開的很爽,善用超車道一路超? 反正前頭的車不管開多快,比他慢就得讓他嘛. 是嗎?


沒錯,還是要讓,吵到新聞出來了。
不讓道的要罰,超速的也要罰,兩件事是分開的。

不管時速多少 讓出高速公路內車道

019G8 wrote:
沒錯,還是要讓,吵到新聞出來了。
不讓道的要罰,超速的也要罰,兩件事是分開的。

不管時速多少 讓出高速公路內車道



盡信書,不能無書(高公局暨交通部相關說明)。

這只是一個線上汽車雜誌的記者,所發表的文章,請大家不要「天真的」、「全部」去相信、認同而為之。若真有興趣的朋友,除參考這篇「文章」之外,請務必再去查閱高公局過往相關的回覆與說明為要。


真的是笑話:一個以錶速120在內線行駛,後方有飆車車輛,以時速150逼近過來。前方車輛需主動、還要想辦法讓道給這位飆車手,不然會受到罰款(比超速還嚴重)。




p.s我是一個癡獃、無任何主見,是個唯命是從的小老百姓。只要上述文章是高公局或交通部的說明,我立馬遵守之。另,如果我是該雜誌主編,也會立馬,退稿、要求重寫。
SHCC wrote:
盡信書,不能無書(高公局暨交通部相關說明)。

這只是一個線上汽車雜誌的記者,所發表的文章,請大家不要「天真的」、「全部」去相信、認同而為之。若真有興趣的朋友,除參考這篇「文章」之外,請務必再去查閱高公局過往相關的回覆與說明為要。


真的是笑話:一個以錶速120在內線行駛,後方有飆車車輛,以時速150逼近過來。前方車輛需主動、還要想辦法讓道給這位飆車手,不然會受到罰款(比超速還嚴重)。


p.s我是一個癡獃、無任何主見,是個唯命是從的小老百姓。只要上述文章是高公局或交通部的說明,我立馬遵守之。另,如果我是該雜誌主編,也會立馬,退稿、要求重寫。



你就保證你一輩子都不會遇到寧可被開罰單也非趕到不可的急事。
有急事開快一點就是飆車手,那高工局幹脆叫車廠將所有車輛限速在120斷油,
你那既然這們遵守法律,你的車就請車廠幫你設定在110斷油好了。


019G8 wrote:
沒錯,還是要讓,吵到...(恕刪)

雞毛當令箭...
之前:
看到後面有車接近我也會讓!!

現在:
看到後面有車接近還是會讓,
不過如果是牛頭牌就無視


019G8 wrote:
有急事開快一點



民主社會以多數人利益為考量,若真有急事(「屎在急」等等事宜),可搭高鐵或飛機。若只能開車,還有路肩可行走。或者撥電話給公路警察,代為開道等等。


如果高速公路上內線與中線,車流正常。內線保持速度110以上,有超過100台車子。難道要叫這100百輛自動讓出車道給後面的違規超速車輛來飛馳嗎?

100台動,一台一路狂飆,還是100台高速車流順暢,一台趕時間的,自行超車呢。

請以多數人的利益來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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