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5 國道三號香山出口車禍

這起交通事故,雖然是駕駛人疏忽,又不當變換車道,造成鄰車失控撞車,
本應就應譴責銀色車駕駛人之過失及逃逸行為.並應由遇見之人各警方
檢舉.提供即時影片佐證,糾舉不當之駕駛人.
而車輛本身之設計,很顯然並未有及時輔助安全閃避危機之配備,以致該
品牌車種時有失控之新聞,
不過經由此一事故,那受害駕駛人,對車輛本身價值,應該會更深刻體驗
及感想,省油及保值,總比不上性命重要吧!
痾~我看到的是~~~九大絕技之一 (立馬打帶切) -->老娘想切就切
這一群altis是怎樣 說好的一起占用超車道嗎?

活動路障

erickuo0917 wrote:
又是神車 我看到神車...(恕刪)
尤其神車加女駕駛,要加倍注意
其實都是衛星導航的錯,這年頭很多人不知道路全部都靠衛星導航,而衛星導航往往只有在前面一百公尺
五十公尺的時候才通知要下交流道,車速這麼快,所以打方向燈就轉彎,千錯萬錯都是這些駕駛員不認識路的錯,以後靠交通法規應該要多考一條認識道路。
雖然我也很看不慣有些人愛佔用內車道,但你這樣還是有挑釁的味道,還是別這麼作了

交給警察處理比較安全!
TaoHC wrote:





怎麼這麼多人搞不清楚甚麼是龜車?
難怪一堆自我感覺良好的
在這說人龜
自己開上路可能就是大烏龜

除了第一台擋在前面是烏龜外
後面的等超車 不算龜...(恕刪)






都龜!
2台內線的離那麼遠,
何來超車之說?
後面那台才是超車的速度阿!
還要從中間超=_=超心酸的...
前面的3寶直接變換車道,
後面的打一下方向盤就失控,
Esp快強制標配吧!
以後駕訓班筆試應加考辨識前方車輛及駕駛這項能力....

1.前車為某些車種 (EX.神A、神V、神Y...CEFIRO...MARCH...)請離遠一點..

2.看不到駕駛頭部或只看到一點點的...(女人...) 請離遠一點...

3.若為 1+2,請即刻閃開距離兩個車道以上...
Vettle wrote:
herblee 先生, 你的論述只能在S區域(車密度低)的情況才能成立唷,

只要車密度增加到一定程度,內側不可能無車,

且密度再往上增加,用你的論點開下去,

反而因過度變換車道,導致危險因子上升唷。
..(恕刪)


不解? 內側車道本來就不可能無車, 只要正在超車,就能使用
保持不斷超越右邊的車, 就是正在超車,就有內車道的路權,就不必變換車道離開

密度增加,車流會有 F->S-stable->S-metastable->J 的變化
車速會產生變化
但是, 在高速公路上, 超車就是改變車輛密度的方法
超越過去後,就少了一台車,車距就拉開, 車輛密度就不會增加, 也才能維持"安全車距"
該換車道就換, 才是安全的做法

不換車道, 不超車, 全都擠在同一個車道, 造成車距縮短,反而容易追撞

法規當中"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內車道應為超車道",不會因為 F->S-stable->S-metastable->J 而改變
改變的是車速, 不是內側車道的路權

若中線車道的前方空無一車,卻行駛於內側車道,無車可超,這就不稱為超車

離開"內側車道", 變換車道的時機, 當然是有安全車距, 無安全車距, 自然是"繼續超越",超越直到有安全車距才離開

車速比右邊還要慢, 反讓右邊的車超越過去,這就絕對不是"超車"

Vettle wrote:
herblee 先生...(恕刪)
lihsinC wrote:開車經驗很少 請問這時候後車應該怎麼反應...(恕刪)

車輛變換車道時
後視鏡看不見外側死角
處置原則
打方向燈轉頭看鏡子
轉頭看或聽
車子側面有無車輛行跡
再轉動方向盤變換車道

前方車輛變換車道
後方車輛處置原則
前題:
前車距離是否太近
後方車輛是否煞車煞的住
太近請用喇叭示警
並相對的減速
別選擇緊急回避
直線煞車遠比曲線煞車安全
以這個為例子
中線車喇叭"催"下去就對了
再踩煞車減速
內線車自撞
總比你自己撞了好!
就算碰撞你贏面大
要是像本例子
"塗豬屎"衰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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