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s0815 wrote:拿汽車比機車,不倫不類...(恕刪) 是喔, 原來我只要開車就可以在人行道上行駛, 騎摩托車的公民你們還是乖乖的用牽的吧!哈....................................................................!
米咖 wrote:是喔, 原來我只要開車就可以在人行道上行駛, 騎摩托車的公民你們還是乖乖的用牽的吧!哈....................................................................! 機車我也常牽上人行道啊,又沒什麼騎機車已經夠方便了,還要無限上綱怎麼去跟汽車計較,你要叫人下來推車嗎?更危險
bis0815 wrote:機車我也常牽上人行道啊,又沒什麼騎機車已經夠方便了,還要無限上綱怎麼去跟汽車計較,你要叫人下來推車嗎?更危險...(恕刪) 對阿, 所以我們開車的現在都可以直接將四輪汽車開上人行道, 你們騎機車的就只能用牽的!乖乖聽話喔
米咖 wrote:是喔, 原來我只要開車就可以在人行道上行駛, 騎摩托車的公民你們還是乖乖的用牽的吧!哈....................................................................!(恕刪) 米咖 wrote:對阿, 所以我們開車的現在都可以直接將四輪汽車開上人行道, 你們騎機車的就只能用牽的!乖乖聽話喔(恕刪) 你怎麼有辦法語無倫次到這種地步~~~看你這兩樓發言~~整個就是小孩無理取鬧的吵糖吃~~
(照片取自Google地圖, 版權屬於該公司)照片中就是一個例子, 兩棟建築物中有一個停車位, 四輪汽車要停放就駛上人行道, 而且還要倒車入庫, 當然換成摩托車一樣的行為就會被警察開單(當然也要被警察遇到)!拿四輪汽車比喻叫不倫不類? 講點四輪汽車的笑話叫小孩吵糖吃?事實上這裡經常有四輪汽車把人行道的種數區域的缺口當停車格, 也不見警察取締過, 但是摩托車一停上人行道就可能會被警察開單告發!照片右邊新大樓前面人行道一樣有四輪汽車違規停放, 當然也是直接開上人行道!
米咖 wrote:請問有何問題? 連警察都認可了! 我比較好奇您是不是那位用重機當政見的台聯立委?為何三不五時轟到警察、上回還說在那個長官面前「報告」要怎樣上國道、對方沒皮條之類的?可以不要這麼的以「被欺壓者」自居嗎?(覺得您其實很「大咖」耶!)
米咖 wrote:(照片取自Googl...(恕刪) 你的重點擺在 ""越過人行道"" 而警察開單的標準是""行駛在人行道"" 你覺得這會是對等的東西嗎??有哪台機車""越過人行道""進入停車場停車是會被開單的?需要一直模糊焦點來曲解事情的原委嗎??
雅客山莊 wrote:有哪台機車""越過人行道""進入停車場停車是會被開單的? 剛好路過, 插嘴一下.有啊, 還上過新聞... 請從本棟 #89 看起.超誇張吧, 停車場竟然被人行道圍住. 被圍住就算了, 警察還在那裡抓違規.很多人不信? 那我特地去找出來給大家看.士林夜市陷阱多!停車場入口處是人行道 騎乘罰6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