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90203 wrote:事情是這樣的在上周六...(恕刪) 針對你的更新,為什麼他並非本社區住戶可以進入你們社區?那不就是陌生人,陌生人可以隨意進出社區,警衛都沒在管制嗎?主委竟然知道他的姓,難道他放進來的?警衛要屋主去喬?你們不用付管理費嗎?有付還真是付心酸的。
忘了說一點,你們家買的車位是獎勵車位嗎?因為如果是獎勵車位的話,就算是非社區的住戶一樣是有權利停的喔,這點要搞清楚,不然可能反而是你們有違法之虞.如果你們家的停車位就是一般法定停車位的話,我倒覺得你們社區的警衛太失職了一點,我見過的警衛一定都是以服務社區住戶為主,就算你們社區停車位有開放部份給外面的人停,他們也應該要主動維護社區住戶的權益,非社區的住戶管那麼多幹什麼?
grezzo wrote:忘了說一點,你們家買...(恕刪) 這樣前後邏輯就湊不起來了如果是開放式的獎停車位的話,那要停的那人就沒啥好說的,直接找能停的位置停就好,也不用跟樓主說明他有什麼人住社區裡反正有錢租(付)停車費就好而且,就算是有獎停車位,也是有分有固定停跟開放停的車位,這沒什麼爭議性
吳小胖1229 wrote:下次你就三個車位二台...(恕刪) 台灣的法律很可笑的地方就是保護加害人,處罰被害人不信?你告告看就知道了,成本高,還告不太動不然就是得花大錢請律師,但告贏也拿不到什麼還得怕對方來找麻煩,徒留後患
hoba wrote:這樣前後邏輯就湊不起...(恕刪) 獎勵停車位還有分什麼固定停開放停,這我不知道,也沒聽過,我只知道獎勵停車位在法律的規定上是必需開放給公眾使用的,只是車位所有權人也是公眾的一部份,也可以停,但如果佔著不讓人家停,其實是違法的,當然這只是法律的規定,大部份的獎停車位都是被所有權人佔著自己停或租給別人停,但法律規定就是規定,如果真有了解詳情的人要求停入空著的的獎停車位,所有權人阻止的話其實是違法的,頂多他有權收取合理的停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