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直行車 閃還是不閃? 更新 我為何堅持路權 直行車>轉彎車


漂然 wrote:
你可以等都確定沒車...(恕刪)

沒車???多遠算沒車???一百公尺外?一公里外?等到半夜都很難沒車,等紅燈??那不就闖紅燈了???
這次事件已經有網友去現場看過有視覺盲點,而且依當時bmw的車速就算他看到的話也是在兩個路口遠,這誰會讓???
如果這次bmw在合法速限甚至略為超速的話,在toyota車主看到的距離來講根本可以順利慢慢的過去這時是他的路權才是
如果路權這麼大的話,以後超跑上路所有車禁止左轉,即使是在一公里外,極速三百公里的超跑十二秒就到達了,轉個彎慢一點就遭撞了
踩煞車準備碰撞

vicalkimo wrote:
這兩天幾起直行車與...(恕刪)
其實我是代表鄉民(我自己選自己:)出來阻止廢文蓋樓的

你文章內容沒有問題 遇到三寶亂轉彎 一定很X 臭三寶

但你那BMW事件比喻 我覺得很X

馬路上每個人如果綠燈一亮 直線都飆100~200

你就要祈禱 生活在這個世界 除了自己遵守交通規則會沒事之外

在台灣的小孩啊 小狗啊 老人看不清號誌的啊 都能夠平安才是

想像一下 馬路上每個人如果綠燈一亮 直線都飆100~200 都有路權 最偉大 的世界 wonderful

vicalkimo wrote:
謝謝您也是廢文大樓...(恕刪)

看到小賢子 wrote:
去年還有一台休旅車...(恕刪)

狗?壓過去再說
人?我綠燈能煞就煞
車?準備撞下去再談賠償......
很多人都不知道防禦駕駛的重要性
直行車路權較大是沒錯
但是也要有命去跟人家爭
過路口若是有可以左轉的路口就減點速
也不要說路況不熟不知道 那更該減速再通過
vicalkimo wrote:大家好像都建議減速碰撞
但是遇到這種狀況
如果對方一樣咬定你就是超速
肇責還要幾比幾這樣算
不是很衰嗎

叫對方拿出證據來啊
不然反告,毁謗罪,毁謗你超速
超速最難舉證了
如果新聞中的BMW,碰到轉彎的是砂石車
他閃還是不閃??

simonboss wrote:
我20年的經驗
遇到路口前要減速 預防冒失鬼
如遇左轉車突出太多 先輕剎打右轉燈 看後視鏡 如果沒車就偏出來一些
如果來不及上述動作 我會直接剎車 再重覆上述動作
以上都要有個好習慣 快到路口前要減速 (放開油門 隨時換腳)

附帶一提
在路口時 如果我在中線開車時也會注意內線車是否會突然偏出(也許閃左轉車 也許閃待轉車 也許… 內線車直撞彈出)
我覺得這是大家行經路口附近時應該要注意的事情
畢竟意外就在我們身邊隨時發生 沒包贏包過的


非常同意這位大大的說法,早年開車都有不成文的規矩,習慣跟禮節。

如要超車,會先閃大燈一下或按一次喇吧,對方看到後,通常都會加速或減速到慢車道,讓後方超車。開車也盡量不並排。

這些不成文的規矩,習慣跟禮節的形成,是因為台灣政府早年在電視上有非常頻繁的交通宣導廣告,如禮讓行人,慢車在快車道要禮讓快車,行車中不並排,轉彎要打方向燈,看到前方路況異常,要閃警示燈警告後車等等等!

現在媒體發達,民粹與個人意識抬頭,開車使用GPS,手機,生活步調加快,交通變得更壅擠等等種種原因,所以每個人開車的方式都不同了!出了意外,大家專注的只是誰對誰錯,有沒有證據!

其實,車禍的原因不外乎超速,駕駛技術不熟,不注意路況,分心(看手機或GPS),不看後視鏡,不保持安全距離,但大部分的車禍很少是單方的錯,通常是雙方都有錯,只是多少的問題而已。
這篇感覺不錯,都是為了搶那幾秒惹的禍,不管是哪方車主對錯,既要付出代價,同時後續也要浪費更多時間很無意義.....現在馬路上如此險惡,不管爛車或好車,最起碼要保個丙式險,免得省小錢花大錢

eric96 wrote:
雖然有點離題, 但...(恕刪)


大大我檢舉了

但退回來說無明確事實

真的是滿不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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