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神 這樣的路口我該如何左轉 才能注意到 100公尺外的超速直行車


中原一點紅 wrote:
拜託,請不要把交通...(恕刪)


是啊!!走在路上不用執照啊
那行駛在有這麼不穩定的因素的道路上
還能放心挑戰極限,這樣沒有問題嗎?

退一萬步說,如果在速限內
事情會這麼糟嗎?

shibuy wrote:
有分隔島的路口左轉...(恕刪)


您畫的是最佳解!

討論 T 車與 B 車責任多少沒太大意義,那個自有權責單位去處理。
如何讓自己未來開車時多幾分安全才是重點。
樓主是企圖誤導網友嗎?
#64才是T車的視野
而神龕、電信箱當時都在T車後方
不影響雙方查看路況
而且這也不是你因此就可以侵犯對方路權的理由
OceanVoyager wrote:
一旦確定沒車,就一定要加速通過!就還不致於會撞擊到...(恕刪)


請問如果您今天在確認完沒車後,加速通過時被原本視線外疾駛而來的超高速的直行車撞到,責任該如何歸屬?

我們來點科學的計算:

假設一輛車飆速200km ( 現在一堆車都可以到這速度 )
那麼他的『秒速』就是55.6 M / Sec.
假設對向視野為200公尺 ( 有些多彎路段甚至看不到200公尺遠 )
那麼車台飆速車只要3.6秒就可以從200公尺外來到您的面前
那當您確認完沒車以後,從開始起步到通過,只要3.6秒內沒完成,那麼還是一樣挨撞,
只差撞的是車頭還是車尾而已
8924132 wrote: 退一萬步說,在速限內
事情會這麼糟嗎?
...(恕刪)
退一萬步言:如果轉彎車是大卡車,事情會這麼糟嗎?
退一萬步言:如果轉彎車是機車,就算直行車速限內行駛,發生碰撞就不會這麼糟嗎?

所以還是要回歸路權決定肇事責任,而不能用傷亡程度來決定。您說是吧!
monteiaro wrote: 請問如果您今天在確認完沒車後,加速通過時被原本視線外疾駛而來的超高速的直行車撞到,責任該如何歸屬?
我也問你:
如果您今天在確認完沒車後「闖紅燈」,然後加速通過時被原本視線外疾駛而來的超高速的直行車(綠燈)撞到,責任該如何歸屬???

這就是「路權」的差異~

我是認為當地政府機關,應該仿效台北和新北市,在這種多車道路口必須設四顆紅綠燈號(含左轉燈號),且必須在路口劃出左轉車車道線,管制直行車和左轉的行進分隔,這樣應該可以降低出事率,除非遇到根本不遵守的駕駛!即使遇到違規者也能更公平的來做出事故裁決。
在美國的某些路口,就算您是直行車,也必須停車注意路況
而且超過速限的罰則,也是讓人吃不消的....


當您用超乎常理的速度行駛時,代表您不尊重其他用路人
然後出了事,再來討論您有絕對路權
那路口有禁止左轉的標示嗎?
說快速轉彎的人是有在開車嗎?如果是迴轉,轉這麼快是準備撞迴過去後的行人,腳踏車,攤販..等等可能出現的用路人..嗎?
難不成有人眼睛是長在太陽穴?可以同時看左右兩邊嗎?
這明明就是遇到這種的 B車與T車的交會
無聲瀑布 wrote:
b車的支持者表示,...(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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