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良民 wrote:
報廢車還可以曬抹布...(恕刪)
其實牌照稅是地方稅,不是國稅,是屬地方政府財稅部門管轄的
國稅有九種
稅的區分說明表格
項目 內容
1. 關稅 由財政部關務署負責徵收
2. 所得稅 由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負責稽徵 (臺北市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辦理)
3. 遺產及贈與稅
4. 貨物稅
5. 證券交易稅
6. 期貨交易稅
7. 營業稅 88年7月1日起委託各地稅捐稽徵處代徵 92年1月1日起由國稅局收回自徵
8. 菸酒稅 91年1月1日施行
9.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100年6月1日施行
地方稅是屬於地方政府可支用的稅收,包括直轄市及縣(市)稅,共有八種:
地方稅的區分說明表格
項目 內容
1. 地價稅 由各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政府所屬的稅捐機關負責稽徵 (臺北市由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辦理)
2. 田賦
3. 土地增值稅
4. 房屋稅
5. 契稅
6. 使用牌照稅
7. 娛樂稅
8. 印花稅
以上資料來自財政部
所以牌照稅不是國稅局管轄的喔,是地方政府執行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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