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pen168 wrote:沒猜錯的話,他現在正忙著到監理站換大牌,請台中朋友留意並通知...(恕刪) 有可能...我只能說一句話....如果做人做到這樣...真的很悲哀....抱頭鼠竄無誤.....哀...........
這事件讓我學到不能跨越雙黃線、雙白黃線.....!但是會不會造成更多檢舉達人利用跨越雙白線、雙黃線此方式大量檢舉呢?我覺得應該要修法讓這檢舉歪風別在出現了!民眾又沒有執法的公權力拍這影片都是無效的好嗎???
樓上的對於民眾權談論的好...蒐證應該為執法人員主要權由其開罰違規...人民應權利放重於對自己造成危害的反證即使要放寬蒐證權也得有上限區分於執法人跟民眾不同處!過多的監視如同中國文革..過多的監視更會有不當拍攝銷像權爭議(因為拍攝者非執法人不應當放寬過多權益一般人應該用於反證為重)..政府應該立法管制這些達人每月檢舉數量上限...另一方面也可以讓交通大隊不會沒事幹養米蟲浪費公帑!犯法的那麼多不去伸張正義台中不是黑道溫床嗎?最近詐騙也國際有名怎不去檢舉呢?大量稿交通小違規?..........因為自己怕死怕報復此舉不叫欺負弱小何謂欺負弱小.......爪爬不是都是這樣嗎?很多影片都足以證明自己龜速舉動妨礙交通又是亂源製造者.......被肉結果在新聞上藉口一堆什麼表速準不準故意談論沒獎金合法檢舉...合理化自己行為令人作噁!既然如此台中市民賈霸營營的時候可以兩三好友三四輛車輪流..以合法手段以牙還牙切他車道或者不讓他切不讓道...行車紀錄器可以用這種"不當風氣"檢舉..那麼開車絕對可以合法的造成他行車困難....兩種都是合法兩種一樣觀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