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t1934 wrote:
不懂為什麼站出去指揮交通就是用在最有用的地方,我就覺得與其叫警察在那指揮的累的半死,開車的還是我行我素搶的搶,鑽的鑽,不讓拼命逼行人的就是死不讓。那不如好好開罰,讓國人養成禮讓斑馬線行人的習慣,順便讓這些人貢獻一下稅收,有什麼不好。
警察也只是在完成自己既定的任務,有意見應該好好去反映市長信箱之類的,不用去跟人家爭論,基層員警就跟上班族一樣,領薪水做上頭交辦的任務而已。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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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行人己經宣導多時, 能教的早就學會了, 警察站出來指揮, 只是讓某些人養成投機心理而以, 有警察在才會等行人, 沒警察在就會侵犯行人路權, 這樣行人根本無所適合, 反而置行於危險之中.
罰即是教, 罰的教育功能絶對是直接又強而有力的, 如果被罰還是學不會, 那就是怎麼教都教不會, 故意要違規的.
個人積分:4772分
文章編號:6017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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