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yaho wrote:
昨晚因為光碟機故障...(恕刪)
你當時應該把停兩個車格的車由後側方把他拍照下來(要拍到他的車號),警察來時你要悄悄把手機錄音打開錄下現場,
如今遇到這種情況也有證據可以提出申訴!在法律上這叫採證!
現在社會風氣很多場合常是遇到很自我我行我素的人,你可以不要講得那麼直,換另種說法比如,能不能拜託你往前開一下好嗎?
如果對方不理你,那你就要知道你遇到的是哪種人了,這時候你就可以作前述動作了。
智慧手機人人有,卻不大會善用它,拍照錄音儘量低調,不要驚動對方,只是為了在講究證據的法律下,給自己一重保護的
必要手段。
我們的社會不是非常詳合的氛圍,再外面與人協商儘量客客氣氣,身段放軟,給自己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