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和逼車的源頭是「強制」兩段式

剛剛新聞看到台北中山市場發生死亡車禍
一名貨車司機慢慢倒車
機車騎士撞上傷重不治
這到底是誰的錯?

Daniel.C0555 wrote:
強制兩段式左轉是保護...(恕刪)

看一下
機車直行 對方小客車不減速直接左轉 機車輸面大

小客車直行 對向機車不減速直接左轉 機車輸面大

所以 是不是看輸面大就不可以上路?

機車對啥都是輸面大 那依你高見 是不是禁止騎車上路嗎?

以刑逼民 你有被逼過 還是看到過失傷害起訴 就認為被定罪了?

起訴等於定罪? 你是法官系這麼厲害? 可以未審先判?


bulahe wrote:
又在污名化兩段式了。...(恕刪)

原來 要求自己選擇路口要怎樣左轉 就是污名化?

你們不也把人的問題拉到車上 在來污名化機車


lemonsoda wrote:
https://youtu...(恕刪)


垃圾文章 還點進去看 真的是浪費我的時間

真理之手 wrote:
看一下 機車直行 ...(恕刪)


我真的被逼過呀
連車子碰撞都沒有
對方煞車機車傾斜未倒車
後座乘客左腳踢到腳踏桿(飛炫踏桿)
大概一平方公分銼傷未流血
可以搞到四個月還沒好
最後花了近五萬和解
而且和解後又說太少要我再拿五萬出來
等你碰到你就知道

Daniel.C0555 wrote:
強制兩段式左轉是保...(恕刪)

我71樓應該解釋得很清楚了
待轉與安全無關
待轉不只保護不了機車騎士
反倒增加機車騎士風險

我舉的都是"實例"
但堅稱待轉是為了機車騎士安全的很多都是靠"想像"
層級差得有些多啊

待轉與安全無關
不要再被政府騙了
Daniel.C0555 wrote:
剛剛新聞看到台北中山市場發生死亡車禍
一名貨車司機慢慢倒車
機車騎士撞上傷重不治
這到底是誰的錯?

用你的論點來看
肯定是機車沒有待轉的錯

實際上,待轉這件事情目的並不是保護機車騎士。
待轉只是內側禁行機車的配套方案。
發明兩段轉的日本也從來沒有說過兩段轉可以保護機車騎士。
Daniel.C0555 wrote:
我真的被逼過呀連車子...(恕刪)

所以你有沒有違規?

如果沒有 那請問你有何必要和解?

還有不是沒有碰撞就是沒肇責

你的行為引響別人

例如迴轉 或是路邊起步 沒注意前後來車

導致對方閃避不及摔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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