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dima69 wrote:125~250這階...(恕刪) 那何不仿照德日的駕照分級制度以及考照內容?要上高速公路就必須具備一定的駕駛技術,違規扣點更嚴格,三次違規就扣駕照?酒駕直接以刑事辦理?之前有機車路權團體只不過提出考照參照日本考照方式就直接被交通部打回票,因為他們不敢叫已經有駕照的人回去重新考照,也不敢去惹職業大型車。
cx3500b wrote:各位可以先看一下這部影片內容是雨天雙載打滑自摔重機摔落地面後 絕對不是瞬間停留在原地 !!而是會高速以落點的切線方向滑出這時候後面的汽車駕駛可以輕易的做出閃避或減速的動作 都知道自摔會滑出去了....滑出去方向重機駕駛人可以操控嗎?汽車又怎能輕易做出閃避/減速的動作...你從大貨車側邊滑進去被輾過去, 大貨車是要怎麼閃? 跳起來嗎...重機上國道..行啊..先放棄向非肇事車輛求償的權利啊..因自摔或車禍造成重機駕駛人被非肇事車輛撞擊/輾斃時, 不行向非肇事車輛一方求償事故理賠等相關費用.
PO出一段影片就可以包含所有的重機可能在高速公路上自摔的可能性我也滿佩服你的…就以你的影片來說,直線自摔當然是會照你所PO的影片方式摔出沒有錯但是假如是在切換車道時,你覺得你從內側車道往右切換車道時,或是從外側切中線時你覺得有沒有可能滑行超過二個車道?有機會的話,就有超衰的用路人因為你滑過來而閃避或是急煞造成意外如果鬼島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鬼島沒有恐龍法官的話那很觀迎你們上國道,但可惜不是假設今天是小客車自撞好了,造成其它用路人意外的話至少人是在車裡面,不會被輾過去,造成人員的重大傷亡最多車子撞一撞爛掉,大不了整台車子我賠的起,但是人呢人只要在地上滾個幾圈就已經重傷了,最後噴到我的車下補槍,造成人員死亡鬼島法官判這也算我的,那你說合理嗎?以台灣的鄉民來說,只要在國道上自摔後,碰撞人家的車後停下,你說會不會被依過失傷害或是致死判罪?鄉民會不會教就以刑逼民的方式,獅子大開口,隨便就幾百萬的要贘償呢我只知道到時真的重機上國道時,我一定會加買保險的,要噴個過來就噴吧反正都是保險處理,哈哈
法客 wrote:在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聖旨廢除前 這條真應該刪掉不管是人行/平面道路/快速還是高速公路,應該全部廢掉不該再用依路權、規則、號誌、駕駛行為,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哪來那麼多因注意未注意這種狗屁倒灶的事不管車子還是人飛到我的車道上,就是侵犯路權,距離及反應時間不夠我剎車撞到撞傷撞死就是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