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HWANG1004 wrote:
舉例來說
美國准許民眾合法擁槍
台灣是否比照??
美國警方可以格斃擅闖政府機構的嫌疑人
台灣警察有那個權利嗎??(恕刪)
全世界允許公民合法持有槍支的國家
歐洲的國家:
英國(大不列顛王國),法國,德國,荷蘭,意大利,葡萄牙,比利時,西班牙,瑞士.
(瑞士是歐洲國家人均槍支擁有量最高的國家,這與瑞士全民皆兵的國防觀念有關)
亞洲的國家:
大多數國家禁槍,在中東一些部落地區,政府默許當地的部落首長,宗教長老的武裝合法持有槍支.
美洲的國家:
美國,巴西,阿根廷,哥倫比亞
非洲國家:
南非,蘇丹,在動亂的地區,比如塞拉利昂,剛果(金),利比裏亞,烏幹達,盧旺達這些國家的槍支持有是合法.
大洋州:
新西蘭 公民普遍擁有槍支對整個社會而言,有利有弊,但弊大於利,至少目前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