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tz1298 wrote:
不知道大家怎麼想
是我的話回頭車位沒了我也無所謂
怪我自己運氣不好加上速度太慢
以肉身幫親友佔位置很羞恥我也不會做
只要影響到他人的事情都盡量避免
這就是公德心價值觀不同

還有你這種愈被大眾討厭的價值觀愈需要被愛護
看了你的言論我也沒有惡意因為太多人跟你一樣


真的!就是以怕影響到他人的想法為主

繞一圈後回來被停走就嘆口氣然後繼續找新的

絕不做請人下去佔車位的事!

親友請我做過我也都回絕過了,都還被我唸過。
台灣的法律不是這樣子使用的 你這樣子做太危險

如果是我一定選擇錄下來 放爆料+檢舉

你這樣子正面衝突叫警察來, 結果警察態度消極不站在你這邊, 你何必呢?

這社會不是因為你站出來就會有所改變 尤其是這種違規!!

就像是拼命的檢舉鄰居違建 但怎都沒有處理??

方法有很多 請善用 直接衝突不是最好的方法 尤其在台灣
警察不處理!?
車子停成這樣,前後有拍照嗎?
有拍的話現在檢舉還來得及。
ktt823 wrote:
那就好 只是看法不同...共勉之(恕刪)


能化解針鋒相對感覺挺好!

我是有被幫過,換個角度以人幫佔車位者思考體諒。
有相對機會,我可能也會幫友人這個忙!
這反而絕非自私,沒道德,沒公德心。就是以人優先看先來後到!

而評估成本,不只罰金多寡,請問像樓主的處理,
與人起衝突,叫警察,花了多少時間?結果呢?
反之要是已有人佔就繼續找,
停別處,沒衝突,沒浪費時間,沒勞動警察。
哪種處理展現的是社會和諧?
NorthStar - Mobileholic, Drunkard of 3C - Computer, Cigarette & Cafe
看完整串的留言~我蠻佩服有人一直在護航啊!!!還可以講出"不以對錯來看這爭議"這樣的神邏輯啊!!!!
所以法規是設假的唷~~人佔車位本來就是不合法~還在扯一些有的沒有~還可以扯排隊買東有人用東西佔位的說法啊
假如沒搞錯的話~排隊買東西好像沒有法規說不行吧~而且商家允許的話~這好像沒有什麼好扯的吧~但是這樣的狀況還可以拿來硬扯人肉佔車位啊~~我也蠻佩服你的!!!

佔車位就是不合法~還可以在這邊亂扯~所以按照這位在一直在護航的邏輯~今天台灣的法律法規都是設假的~反正怎麼做都是有理由就對了嘛!!!!

NorthStar wrote:
我再講通常會發生這種狀況的實例好了!別只看表面講法條扯無關的公德心。

樓上有網友提車子先開去調頭是一可能例子,難道回個頭車位沒了你覺得無所謂不會叫同車先佔?

另例,你是在地人,友人客戶來訪將到,你知道附近不好停車,但眼尖就看到附近一格。
你會先去幫朋友佔著等他來停,還是有很高道德公德心的,讓你朋友自己繞?...(恕刪)


如果是我朋友要開車來,我會先跟他說附近不好停車,看他要不要搭車來,如果不得不開車來,我會先幫他想好要停附近哪個停車場,而不是跑去用人佔停車格,我朋友要停車,別人也要停車啊,換成是你開車要停入停車格時,發現有人在那邊佔車位,你會摸摸鼻子開走讓給他停??即便你說會我看也沒人敢相信

就因為太多自私的人,所以路上才會常有這種糾紛,就因為太多自私的人,才要制定法律來遏止這些自私的人犯法
肉身擋車位不就是原本車就停在那邊

但是要用車,就把車開走再找個人佔著

再去別處開第二台車過來停

搞這種小手段超無恥的
lhu4872 wrote:
好奇請問大家:
假設今天對方不走和出言不遜外,
還拍打我的車子如引擎蓋挑釁,
我受驚嚇覺得生命受到威脅,
就採油門把他撞下去殘廢或死亡,
以上情況在台灣或在美國發生時,
兩國法官各是怎樣判決?

違反比例原則
不過
依你的文字內容
我覺得你有殺人的意圖
懶王與艾瑞克為01認證HTC頭號酸手!
報警,檢舉完之後,

打電話叫拖吊~~

開心完成一件違規的事情,心情會爽一整天喔~^^
看引擎蓋就知道

你的車很怕被破壞

他的車不怕你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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