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井底之蛙了,內線車道吵不休!看看時速表誤差有多大、法規有多寬鬆

主條文: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但書: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每台車錶速不一樣 一整路開內線 錶速快的會不會堵塞錶速慢的 這樣是不是堵塞行車
每個人對十公里的寬限值的解讀不同 速限100開100的一整路開內線會不會堵塞開110的
速限110開110的一整路開內線會不會堵塞開120的 這樣算不算堵塞行車

對某些愛一整路開內線的人來說~
主條文 但書 錶速差 十公里寬限值都不是問題 因為:
開內車道不用跟大車爭道 好安全
開內車道看前面就好 不用管左右 因為不用換車道 好方便
開內車道看前面就好 不用管後面 因為我已達最高速限
想超車自己想辦法 比我快就是超速就是違規啦

託這些人的福 台灣的高速公路真正的超車道在外線
快樂錶不是常識嗎?.................哈哈哈哈哈哈

kc1229 wrote:
不要管別人怎麼開喜...(恕刪)


這真的很難說。
我被罰過121km/hr超速。當時是Mazda3 2.0S。
用衛星導測過+-3km.
chingchih.wang wrote:
別等了 他不會來的 這邊不是他的主場

莫非您看穿我的技倆?


風01 wrote:
我被罰過121km/hr超速。當時是Mazda3 2.0S。
用衛星導測過+-3km.

121的罰單還真的少見
因為雷射槍還有±1的誤差
為了怕被罰的人再去申訴
通常會在122以上
個人見解:烏龜不配開車,只適合走路。除非是60歲以上的人,反應慢我可以容忍。不然開車還龜什麼?走路就好啦,要怎麼龜沒人管你,也不會影響交通。
真的無法理解開車慢慢龜是什麼心態!不趕時間就走路或搭大眾運輸,不要龜在路上造成塞車!這麼愛龜去旁邊龜,留個車道給真正的車流。就像搭捷運大家也都有默契,懶的走的就靠右站,左邊通道留給趕時間的人。
愛龜在高速公路中、內線道的駕駛真的超自私,完全把路當他家的,也徹底侮辱了“汽車”這項發明,根本不配擁有駕照。

ChihHeng wrote:
GPS很準,就算被...(恕刪)


GPS不是一秒更新一次
而是你的導航機或是GPS裝置顯示畫面一秒更新一次
這一秒之間 GPS都不知道重新計算過幾次了
那GPS更新率是會取決於你機器的計算能力的

至於幾次我就不知道了
需要的人上網自己查吧

qwert0 wrote:
我那時就已經把車廠...(恕刪)


其實車廠沒有多賺你保養費喔

我以前因為快樂錶 有特地去查過法規

1.政府法規錶速不可以低於真實時速
2.錶的里程不可以高於真實里程
這兩點其實是互相矛盾的

車廠為了符合台灣的這種怪法規
所以都是讓時速表跳快一點
這樣就可以通過台灣的法規讓車輛上市
這也是快樂表會產生的原因


所以你去保養時,你的真實里程絕對超過你錶上的里程

不會有車廠商那麼笨去做犯法的的事
qwert0 wrote:

莫...(恕刪)



121,但那大大沒說是100的路還是110啊。
呵呵~~~
qwert0 wrote:
121的罰單還真的少見
因為雷射槍還有±1的誤差
為了怕被罰的人再去申訴
通常會在122以上


我的高速公路第一張罰單,就是在國道8號被開的,時速101

-------------------------------我是分隔線-------------------------------

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交通科解釋,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國道最內側為超車專用道,車輛行駛於超車道不得低於最高速限,且非交通壅塞時,駕駛也不得長時間以最高速限佔用超車道,否則同樣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以上資料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icle/headline/20150217/36393243/

其實個人覺得這個解釋其實有矛盾的地方...

[車輛行駛於超車道不得低於最高速限]:這樣一來就變成低於最高速限會被罰、但是超過最高速限就會變成是超速也會被罰,有誰可以保證一定只用最高速限行駛在內線?

[駕駛也不得長時間以最高速限佔用超車道]:因為中線很少會沒有行車,既然要一直超車當然就是需要長時間行駛在超車道呀!

只能說生命會自己找出路,台灣高速公路真正的超車道在外線 +1,內行的知道就好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諸惡莫做、眾善奉行、定慧等持、行善布施、災劫消弭、逢凶化吉,阿彌陀佛!
這個我剛買時就吵過了~~他們還說誤差值20%內都算正常!!!當下也是直接火大~~要他們調整,竟然要我簽切結書~~~~直接在展示廳翻臉,一個營業處長出來跟我說以後保養除套餐外.其餘零件,工資都是95折!!!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