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vie0924 wrote:明明對向的摩托車都已經停了...(恕刪) 問題就出在這裏啊,對面摩托車騎的好好的,為什麼要"都已經停了"?還不就是Camry侵犯摩托車路權,把摩托車逼到煞停.有這種侵犯別人路權不自知的壞習慣,碰上車禍真的只是剛好.
jensuru wrote:酒駕!賓士撞Camryhttp...(恕刪) 我覺得治酒駕應該要用重典酒駕被欄查,直接收押關一年酒駕車禍致人受傷,關5年並賠償損失酒駕車禍致人於死,關10年以上並賠償損失看這樣應該會有警惕效果...罰款沒洨用,有錢人不怕罰...
"酒駕"在目前所有交通事故中,是被所有用路人企圖拿來卸責的藉口,很多人都過度嚴苛的心態曲解"酒駕",酒駕反而常常被1方利用來掩飾自己駕駛行為上的過失,或掩蓋真正肇事的主因,而將肇責完全推卸給酒測值不是0的對方搞的只要對方酒測值不是0,就開始放大事件也開始譴責撻伐,例如前面幾樓就把酒測值0.11講的像1.1或是11那樣,霹靂啪啦有的沒的甚麼都來...或講的好像那位賓士車主是為了撞那台神車而開賓士,或講的好像該駕駛是為了撞死那個人而喝酒一樣的預謀殺人情節...= =酒駕確實是不對的行為沒錯,但普羅大眾對於酒駕抱持過度嚴苛的心態檢視,這種民智到底是哪來的阿!?不只是酒駕,駕駛人於駕駛同時又進行其他與駕駛無關的行為時,例如專注划手機撞死人,過度投入聊天撞死人,低頭撿東西撞死人,單純心情不好撞死人,無照駕駛撞死人,我認為這些肇因發生都是駕駛人當下抱著與酒駕同樣投機取巧的心態,所以應該與酒駕同等高標準被檢視才對,而不該只針對酒駕來放大:高喊對酒駕用重典,高喊酒駕該死,高喊酒駕直接槍斃,高喊酒駕啥小啥小又啥小的....就樓主PO的車禍事件來講好了,今天是因為駕駛開的是賓士,也因為他被測出酒測值並不是"0",所以事故標題就被打上酒駕撞死人,言論風向也被帶到一個誇張到極點的境界,駕駛有喝酒沒錯但是並未超標,未造成公共危險罪所以並無犯法,頂多就是駕駛行為有違規,我看很多人都還分不清什麼是違法什麼是違規吧!開車過程中或許是有過失,但過失主因並不是"酒",而是雙方駕駛在交通行為及路權判斷可能都有過失,賓士駕駛只是開的車比對方好,又被測到酒測值0.11,假設他單純的就是賓士撞神車1死2傷,那些譴責酒駕撻伐駕駛的鍵盤手又要怎麼評價神車了?這就好像是情侶分手後,被分手一方想不開自殺了,而另一方也從此開始被其他人莫名的無情撻伐/指責/謾罵甚至毆打....但,真正了解他們之間感情糾葛及自殺主因的可能極少數,感情因素或許並不是往生者死前的煩惱,而是另有其他因素,只是剛好死在分手後不久...之後的細節與對錯肯定大多來自於一群親朋好友的瞎猜/瞎起鬨/盲目跟風/事後諸葛,只因大家都是犯了一個錯,就是先入為主的同情死者/弱者的觀念與情緒擺在先,然後再把負面情緒轉嫁給另1人台灣人的社會觀感,思維邏輯,以及急於表達內心正義心態的同時卻常常出現了理盲/濫情,很多人都同情表面上較弱勢的一方,無法用相同嚴苛的標準去檢視事件中雙方各自的過失,導致評論內容產生偏頗有失公正,應該是先分析出各自的因果對錯,最後再來講"情"這部分的道義責任法/理/情,三者順序中"情"是被擺在最後一個位置,不要搞亂了判斷的順序與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