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胖胖 wrote:
有啦!他們都有收件啦
只是不舉發不告發


那只是配合那位的簡單說法啦,正確說法當然是"不予舉發"

要不然現在都用系統上傳,應該沒辦法不收件

jaysung wrote:
高雄燕巢到楠梓一堆
歡迎檢舉達人埋伏賺大錢


如果檢舉沒賺到錢,可以找你領嗎??
我從內湖成功路上交流道到圓山,
現在已經沒有看到"限往出口小車"的牌子了(以前有)
既然都沒有牌子,如何製單?
整個東京,就是一種設計。
老實說
這個很難
除非樓主後面有裝攝影機
照到該車已經確實主線直行
http://www.hpb.gov.tw/files/80-1000-1676,c1.php?Lang=zh-tw

三)部分開放路肩路段起點設置「路肩通行限小型車」且終點前約500m處設置「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於路肩開放起點至「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牌面路段,無論是否往出口小車均可行駛路肩;「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牌面至「路肩通行終點」牌面路段僅限往出口小型車行駛,行駛路肩之非往出口小型車應於「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牌面前變換至外側車道。
一開始路肩通行並沒有寫到限往出口小車.
用意是用來紓解車輛,多出一條線道來.不知道甚麼時候開始就多了這行字.
樓主覺得很氣憤,不是要往出口的車輛怎麼可以走,還在出口前切進去主車道.
但是要往出口的車輛,其實很多都沒有走路肩,就塞在主線道,都是等到看到出口才走下去,這樣根本沒有達到分流的目的.
我理解沒有往出口的車輛走路肩目前是違法的,但是其實樓主可以想想看這樣真的有達到紓解車潮的功用嗎?
有些路肩開放長達10公里,真的要往出口的車子根本沒有這麼多.
有些路肩開放其實只是一段,走完還沒有出口,不過牌子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還是有限往出口小車.
我沒有要往出口的時候,還是會利用一下路肩通行,不過會在路肩通行終止時就找空檔切出來 (不是硬切,很多時候就一堆龜車).
這台違規車其實前面也有很多機會可以切出來,但是始終如一的繼續開到底.
我是覺得這樣比較能真的達到紓解車潮的作用.給樓主還有大家參考一下.
還有樓主生命要顧,知道你很生氣,還是要注意保持安全距離,因為真的不小心撞上的話可能還是後車撞前車喔.



似飛飛 wrote:
【影片】【圖片】時...(恕刪)
小滑頭 wrote:
現在已經沒有看到"限往出口小車"的牌子了(以前有)
既然都沒有牌子,如何製單?


開放路肩開始的地方,的確是改掉"限往出口小車"字樣了

但靠近出口處,約500公尺前的牌子,會寫"限往出口小車",你下次仔細看
18KGP wrote:
行駛路肩之非往出口小型車應於「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牌面前變換至外側車道。


這就是國道警察局交通科講的---->要在牌面前變換至外側車道
照片上有顯示時間嗎??
你怎麼證明現在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且你怎麼證明,當時他不是想下交流道
說不定他那時候想下~禿然又不想要下了
如何舉證呢?不是你認為人家違規就違規好嗎?


檢舉這些沒意思啦...
不如檢舉龜速的車比較實際...


pafupafu wrote:
你應該看不懂這牌子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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