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llinmouse wrote:剛剛看新聞,那個肇事的車主聽他說話就覺得沒甚麼歉意,只想幫自己找理由,聽了就覺得很悲哀 若記者去問他車上的乘客..很有可能這樣回答(或是律師會教他們這樣回答):是後面摩托車撞的.跟我們無關.
球德洛 wrote:突開車門真的要人命...(恕刪) 汽車駕駛固然是肇事主因,台灣人貪圖方便用機車載人的行為無疑是把孩子陷於險境,坐巴士尚且要求繫安全帶,小孩在機車後座靠環抱大人來自保嗎?我們可以對汽車違規的行為究責到底,但逝去的生命卻是無法彌補,坐機車的行為只有輸家。
路邊停車就是交通亂流,但在台灣這卻無解的問題大家都覺得停一下就走了嘛,停就算了,有的也不靠邊線,有的還併排,然後開門也不注意後面,於是這類車禍永遠都不少見,為何?因為大家方便(違規)就好了,唉...。馬路上活動路障多,騎機車的更多;真的騎車上路處處都要很注意,遇到這類事我的看法是1路邊有停車一定不靠近車騎,保持1.5公尺以上較安全。2有臨時違停或併排,真的路太窄時,我一定停車輛後面錄影舉發後,再慢騎經過。(ps使用行車紀錄器才方便)要改善路況(安全),只會靠爸也沒用,就是平時大家一起多多使用行車紀錄器來錄影舉發才有用。以下一個影片可以知道亂源原因,但是解決不了我國問題,唉,因為...會說的多,要解決的人少。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3kzaFXUql8&t=167s&list=FL9cftpM8PnW4j09M3haDlyw&index=9
在台灣騎車就是三等公民(我講得很含蓄了,我是很想直接說是印度種性制度的最後一階)很重要必須再講三次在台灣騎車就是三等公民在台灣騎車就是三等公民在台灣騎車就是三等公民一切都是機車的錯這種事一直到台灣人滅亡才會結束啦你期待哪個官員修法?別鬧了他們又不騎車任意險跟超額有保足的話事沒在怕的這次這個案件搞不好還沒保汽車表示:都是機車跑來撞我的
聽聽那個駭人的三寶說....如果門在開大一點他們就可能不會致命!!有這樣的想法真的無藥可救了!!什麼邏輯.....真的不懂!!違停, 開門不先看一下後面.....都是自己一己之私害了別人!!完全沒有檢討自己!!真的需要嚴刑峻法才可以了!!既然自身無法做到, 只好被約束了!!
球德洛 wrote:突開車門真的要人命!...(恕刪) 我現在時時刻刻提醒自己~如果騎車時遇到突然開車門的駕駛,與其往外閃,然後倒地被撞~不如往駕駛那邊閃,撞到駕駛只是剛好而已反正都要受傷了,就給駕駛一個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