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50616 wrote:
台灣仇軍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當過兵都知道
軍人身份在營區外出事永遠都是自己吞下來
明明就是軍卡有錯哪來仇軍
42樓,82樓都有解釋了
hadesczw wrote:
關仇富什麼事?
原來事情結果出來如果對有錢人不利,都會被加油添醋成仇富,這種人好像全世界只有自己最不仇富。
看看前面5頁發文的嘴臉,你要是認為不到仇富的程度,我也沒辦法
hadesczw wrote:
回到主題,套句綠燈撞行人的理論,他違規你也不能去撞他。
如果這樣可以判軍車主因,那我就開台車去撞路邊違停就有賺不完的賠償金了。
你綠燈時行人走在斑馬線上,你就是不能撞行人,這前幾天就有討論到,自己去找找
你要去撞路邊違停我也沒意見,只是對你的思考邏輯感到可悲

瑪莎唯一犯的錯就是拿自己的生命財產去維護路權































































































